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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

2018年08月26日 06:1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讯 记者李佳霖报道: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等13部委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我国将在民族地区建立较为完善的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在85%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综合服务区。同时,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培养少数民族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

  《意见》要求,要围绕完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防病治病能力等方面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从发展院校教育、加强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着手,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在文献发掘整理与系统研究、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传承、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从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规范化种植养殖着手,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等。

  《意见》还要求民族地区地方政府要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对少数民族医药的投入政策,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