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今日发布《2017年民族地区农村贫困监测情况》(以下简称《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显示,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6-2018年安排民族八省区1133.1亿元,占全国总投入的43.9%(全国2582.85亿元),2018年安排486.2亿元,比上年增长32.4%。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万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7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为1032万人,比上年减少379万人;减贫速度为26.9%,比上年加快4.8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即贫困发生率为6.9%,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
《监测情况》称,从减贫速度看,2011-2014年,民族八省区与全国减贫速度都在逐年下降,自2014年逐年加快,到2016 年,民族八省区减贫速度与全国同步。中央各部门和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在民族地区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2017年与2016年相比,贫困程度较高的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贫困发生率从10%以上降至10%以下,广西、青海、宁夏贫困发生率从7%以上降至7%以下;内蒙古贫困发生率从3%以上降至3%以下。2017年,西藏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1705个贫困村退出,1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全区贫困人口从2015年底的48万人下降到2017年底的20万人,两年减少贫困人口28万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就,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稳固发挥了重要作用。
《监测情况》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致贫因素多元叠加、成因复杂、表现特殊,仍然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县421个、占51%。全国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1个以及深度贫困的“三区三州”都在民族地区。
《监测情况》显示,到2017年底,西藏还有44个深度贫困县、315个深度贫困乡镇、2440个深度贫困村。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四省(区)贫困发生率均高于民族八省区6.9%的平均水平。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均在200万以上,三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合计820万人,占民族八省区的比重为79.5%,主要分布在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和乌蒙山区,脱贫攻坚任务繁重。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