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5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及经验复制推广有关情况,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表示,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创业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改革红利、开放红利逐步释放,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
国务院日前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据介绍,3个方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防控风险为底线,聚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改革关键环节,在贸易、投资、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深入开展改革探索。
据介绍,3省市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
“一是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二是突破机制体制障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三是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广东省副省长欧阳卫民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充分发挥制度创新优势,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扩大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范围,引入香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将港澳的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来管理,不断突破粤港澳深度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天津自贸试验区3年来累计登记市场主体4.5万户,是设立自贸试验区之前市场主体的2倍。据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介绍,天津的特色就是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打造服务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的跨境投融资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在自贸试验区面向国内外投资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适时引进港澳及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区域股权市场投资交易,支持区域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打造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设立京津冀跨国并购基金,推进京津冀地区能源、钢铁、对外承包工程等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
“对台先行先试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独有的特色。”福建省副省长郑新聪表示,挂牌运作以来,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沿海近台优势,积极探索闽台合作新模式,率先在医疗、旅游等50多个领域对台开放。挂牌3年来,区内新增台资企业2005家,合同台资58亿美元。建成8个两岸“三创”基地,为台胞来闽创业就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下一步,福建省将努力把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前沿平台,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创新产业合作新机制;建立通关合作新模式;打造创新创业新平台;拓展交流交往新渠道。
“自贸试验区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任鸿斌表示,各地积极主动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带动了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逐步在全国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效普惠的局面,彰显了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
“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虽然设立时间只有1年,但新一批复制推广的30条改革经验当中,这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就占了17条,达到一半以上。”任鸿斌表示,改革试点经验来自地方,但服务于全国,较好地体现了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成果,达到了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元化、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成效,更好地释放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姚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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