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公布了对华“301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面看是美国为解决美中贸易逆差而对中国发起的调查,实质上是剑指中国对美国构成现实或潜在挑战的高科技和先进制造业。报告花了大量篇幅介绍中国的产业政策架构和目标,指责中国政府通过投资审批限制外商投资、鼓励对外并购高技术资产等措施来帮助中国企业获取技术,提升中国产业的整体技术实力。报告通篇充斥很多强词夺理的判断和罔顾事实的结论,还大量引用了“据报道”“根据利益相关方反映”等未经调查核实的证据。
报告对中国产业政策的指责经不起推敲
报告以“中国制造2025”为靶子,指责中国利用不公平的技术转让制度、歧视性许可限制、对外投资政策等措施获取先进技术,并认为中国有关法律、政策和做法对美国产业竞争力造成了威胁,尤其是在中国产业政策中被视为重要的产业部门。毋需指明,报告所指的“重要的产业部门”即“中国制造2025”中的10大行业。这个指责明显歪曲事实。
首先,“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变化、自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及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而出台的发展愿景,并不针对任何地区和国家。“中国制造2025”和各国推出的“再工业化战略”很相似,比如美国先后出台的《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等多个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战略计划和政策法案、德国的“工业4.0”、英国的《工业2050战略》、韩国的《制造业创新3.0》,等等;其次,“中国制造2025”只是一个导向性的目标愿景,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产业政策,其实施主要依靠市场力量,政府仅仅发挥引导作用。中国政府的支持方式主要集中在弥补市场失灵的产业创新平台建设、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并没有损害公平竞争原则。这也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第三,“中国制造2025”的支持政策是开放性的,对内资外资一视同仁,不存在限制性和歧视性问题。自实施以来,中方积极推动“中国制造2025”与美国《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德国“工业4.0”等战略对接,在诸多领域已经开展了实实在在的项目合作。
中国政府没有强求外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合作时必须转让技术
报告指责“中国使用合资要求、股权限制和其他外商投资限制来强制或迫使美国企业转让技术”。这种指责纯属主观臆测。中国鼓励外资企业把先进技术引进中国,但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政策,强制要求外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合作的时候必须转让技术。至于在合作中,外国企业是否愿意转让技术,那是合作双方的自主行为,中国政府并不干预。实际上,近年来中国产业技术水平的快速上升,主要得益于创新投入快速增长和创新环境优化带来的创新能力提升。
从创新投入看,2007年中国研发投入只占GDP的1.4%,而2017年这个数字提高到2.12%,虽然仍低于美国,但已经超过英国和欧盟的平均水平。从创新环境看,近年来,中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持续高涨。
中国企业对美投资是自主商业行为
报告指责中国对外投资政策称,“中国政府提供充足的资金对美国公司和资产实施了广泛的系统性投资和收购,获得了先进的技术”。这个指责毫无道理。一方面,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是企业自主选择。近年来,中国企业出于全球化布局、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分工的目的,加大对外投资步伐,加上中美制造业生产成本差距缩小,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快速增长。对外投资过快增长,曾一度让中国政府反思评估中国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哪些“短板”,担心本国制造业大量向外转移造成产业“空心化”。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怎么可能为到美国投资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呢?即使涉及国有企业,其对外投资行为也是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对美投资有利于美国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
总之,美国对华“301调查”报告对中国产业政策的指责根本站不住脚,缺乏严谨数据和充分论据支撑,其本质是以减少贸易逆差之名,行打压中国产业之实,使中国产业锁定在中低端水平,无法与美国的高端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竞争。中国产业规模体量大、配套能力齐全、市场空间巨大、科技人才资源丰富,加上体制优势,美国企图借助高关税阻止中国产业迈向中高端的狭隘做法注定失败。(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黄汉权 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