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3月12日讯 (记者 杨阳腾)深圳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措施》对标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参照,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20项改革举措、126个政策点,着力营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据了解,《措施》确定的改革任务已全部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完成时间、主体责任和责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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