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有了法治化环境作保障,相关行为无论被评价为善还是恶,都将被关在合理合法规则的笼子里;法治化的同时必须匹配阳光化,信息怎样有规则地充分披露,是要在阳光下完成的,特别要注意遏制、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从股市在现代经济中的长期可持续性来看,要积极培育有资质的、高水平的机构投资者,让他们来引导散户、代理散户,给散户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一个基本取向就是要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资本市场要实现规范、可持续发展,至少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法治化。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法治化环境作保障。法治化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主要是股市剧烈震荡波动中人们所感受到的一些困扰现象。比如,股市上有一种“恶意做空”的说法,这一概念还隐含着另有“善意做空”;此外,做多就一定是善意的吗?做多、做空是股市运行的两个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操作方向,在每一个操作动作里,该怎么分辨善恶呢?虽说可以在道德上作出评价,但真正要解决股市健康运行的问题,不能停留在道德判断上,必须要有法治化的制度建设,使相关行为无论被评价为善还是恶,都被关在合理合法规则的笼子里,这才是根本大计。只有要遵守的底线划出来了,才可以给出市场弹性空间,并给监管执法以空间。
二是阳光化。法治化的同时必须匹配阳光化,信息怎样有规则地充分披露,是要在阳光下完成的,特别要注意遏制、打击内幕交易行为。股市保护投资者,在机制上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应该阳光化处理的信息就要充分阳光化,不能让那种引致内幕交易的信息在暗中发酵,发挥不适当乃至破坏性的作用。阳光化,要求必须给出非常清晰的界限,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什么时段、在什么范围之内应该公之于众的,就应该公平地公开,不能让少数人先得到相关信息。这一认识其实是法治化的某种延续。股市要树立更强公信力,进而走向成熟,必须攻坚克难,把这种阳光化做到尽可能高的水平。
三是专业化。中国的资本市场一定要追求专业化。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必须承认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股市并不适合许多自认为可以进去投资的散户,很多散户确实不适合去股票市场上直接操作,这是实话实说。但也不能讲散户愿意入股市,就要限制他,那没有道理。如果他按照自己的偏好,愿意承担股市哪种类型的风险,他进去自负盈亏,就没有问题。但是,从股市在现代经济中的长期可持续性来看,要积极培育有资质的、高水平的机构投资者,让他们来引导散户、代理散户,给散户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经验表明,简单套用已有的其他经济体资本市场发展经验,并不能完全解决中国资本市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必须在充分借鉴所有文明成果后,追求超常规发展。这就需要在守正之后还出奇,追求出奇制胜。在中国资本市场建设过程中,已经有一些看得清楚的、在出奇制胜方面正经受考验的创新点。比如,我国在强调发挥风投、创投、天使投资等作用的同时,还考虑到要发挥政府部门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这种产业引导基金正是在处理“守正”之后的“出奇”,出奇怎么样能够制胜?这要求有尽可能高水平的定制化方案。
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在对产业引导基金的探索中,特别注意政府出资、财政为后盾的资金引出放大若干倍的整个基金规模,由母基金带出一系列子基金,进而由一个个子基金专业化团队按照政府的政策引导,由他们独立决定把资金投入什么样的具体项目。而且,投入的时候,这些专业团队还必须要动用自己的资金跟投,把他们的风险与这个项目的风险捆绑在一起,形成这种尽可能好的激励约束机制,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探索。
(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贾 康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