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系统2017年的强监管态势延续到了2018年。新年前两周,四川、福建、山东等14地保监局就针对多家险企机构的违规行为下发逾60张罚单,罚金累计逾1500万元。同时,保监会于开年后第二周针对险企及个人密集发放5张罚单,安心财险也成为2018年开年首家领到罚单的险企。
业内人士表示,2018年,保险业从严监管态势仍将持续,对主要责任人与机构“双罚”将成常态。同时,保监会将出台更多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弥补保险监管短板,防范化解风险,治理市场乱象。
开年两周开出62张罚单
2017年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管大年,保监系统全年累计开出罚单910张,罚金超1.1亿元。
2018年开年,监管层延续去年的强监管风格,仅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地方保监局便下发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四川、福建、山东4个地区6家保险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合计罚款295.5万元,其中保险机构被罚205万元,相关负责人被罚90.5万元。
而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截至1月15日,2018年以来,保监系统已对14个地区的险企机构下发62份行政处罚书,处罚金额逾1500万元。从各地保监局的罚单内容可看出,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是监管层重点监察的对象,其次是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违法行为。
从罚单数量和金额来看,地方保监局对辖内保险机构的处罚力度较去年明显加强。以四川保监局为例,其两周内累计发布1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对象既包括永诚财险、太平财险、百年人寿、渤海财险、大地财险以及信泰人寿6家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也包括泓钏经纪、中领天盛以及盛大代理3家保险中介公司,这样的处罚力度可以说是四川保监局历年来之最。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四川保监局公布处罚信息22条,罚金为400万元,2018年开年首周所公布处罚金额便已超去年全年。
在目前各地保监局公布的接受行政处罚的保险机构中,太平财险单次被处罚金额居首。1月3日,四川保监局对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雅安中支发布的处罚决定书称,因其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对其处以合计128万元的罚款决定,其中包括100万元的机构罚款和28万元的相关责任人罚款。
浙商财险领202万元高额罚款
来自保监会层面的2018首张罚单落地于1月8日。保监会当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时任安心财险董事会秘书韦武强和有关负责人邢平,在不具备完整任职条件情况下,均已在实际工作中履行高管职责。保监会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对安心财险和法定代表人钟诚各罚款5万元,对韦武强和邢平警告并各罚款2万元。
对此,安心财险方面回应称,公司接受保监会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正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目前运营情况稳健。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保监会此次处罚金额共计14万元,惩处力度比较适中。该处罚也印证此前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法律责任人和合规负责人要把好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合规关”这一说法。
3日后的1月11日,保监会再次出手,批量发布4张罚单。其中,长城人寿、交银康联、农银人寿三家公司因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违反一般精算原理, 总精算师分别被处罚1万元;浙商财险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等原因,被处高额罚款总计202万元,并被责令停止保证保险新业务1年。
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浙商财险存在五大问题,包括: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内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风险控制。
保监会指出,2014年浙商财险承保两笔保证保险业务,保额均为5.73亿元。根据浙商财险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单一风险单位即每笔私募债占比超过《保险法》规定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同时,保监会方面认为浙商财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也是在承保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治理漏洞。
业内表示,对于浙商财险的处罚是此前“侨兴债”风险事件的后续,该事件对浙商财险偿付能力、现金流、公司经营均造成重大影响。虽然该公司提出申辩,但是监管依旧从重处罚,旨在警示保险机构从中汲取教训。
“开罚单”与“补制度”并举
业内人士指出,从保监会下发的罚单不难看出,在整治市场乱象方面,当前保监会一方面坚持从严执法尺度,坚决执行机构与人员双罚制;另一方面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对案件严肃追责,从严处罚。尤其对个别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保险机构,坚持依法从快从重处罚。
记者注意到,今年公布罚单的处罚措施主要为罚款与警告,但针对部分严重违规的机构与个人,给出暂停新业务、撤销任职资格甚至禁入保险行业等严重处罚也非个例。专家表示,从目前趋严的监管力度以及保监会要求持续强化监管的态度来看,补制度短板、整治市场乱象的药剂将继续强力注入保险业。
保险监管力度的提升不仅体现在开具罚单上,更体现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例如,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收益应当与投资标的经营业绩或收益挂钩,严防以“名股实债”方式变相抬高实体企业融资成本;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投资计划应当承担主动管理职责,不得直接或变相开展通道业务,不得开展嵌套投资。
此前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也公开表示,保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弥补制度短板,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治理保险市场乱象,切实防范和平稳处置市场风险,深化保险监管和市场改革。
“要以达到切实防范和平稳处置市场风险,深化保险监管和市场改革,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发展目的。”陈文辉强调。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