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全面分析我国“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良好开局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且及时。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长期高度重视的问题。未来3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三农”是短板;未来18年,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三农”也是短板。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系我国经济发展质量的成色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要把“三农”问题拿出来,统筹各方面力量进行集中攻关,需要一个有影响力、有凝聚力的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于是提上十九大日程。在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融合发展和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当前我国乡村振兴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是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随经济发展过度向城市集中,而相应的体制机制又不利于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导致农村长期处于“失血”状态。事实上,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并不矛盾。城市与农村是命运共同体,现代化不能建立在城乡分割的基础上,要通过城市的发展来带动农村发展。因此,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首先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藩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本次会议提出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并在推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要素流通、城乡互补等方面作了部署,将推动我国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构建是保障。本次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基本经营制度方面,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给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而“确保农民受益”的提法更是让农民看到了发展的希望。由于我国农业发展面临人多地少的问题,要做强农业,就必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质量兴农。乡村振兴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会议提出“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与此前的“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等表述相比有明显变化,反映出农村工作的政策导向开始从照顾农村、帮扶农民转变为放开对农民的束缚,放手让农民去大胆闯、大胆试。此外,会议还做出了开拓融资渠道等一系列制度改革安排,目的在于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减少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壁垒和束缚,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农村不是简单地提供农产品,而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让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应做到“三个绿色”:构建绿色发展的农业产业结构,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强化绿色发展的科技支撑,依靠科技引领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健全绿色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补贴政策体系。本次会议还进一步提出,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这为农村的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作者张茂荣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