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4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十八大以来,通过开展降本清费工作,我国为企业减轻负担超过4200亿元。
截至2017年8月底,通过开展降本清费工作,合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200亿元。其中:2013年至2016年减负超过2560亿元。一是通过取消项目、降低标准减少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支出565亿元。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大督查,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合计减轻企业负担460亿元。完善银行卡刷卡收费定价机制、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减轻用户负担约100亿元。制定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政策,规范登记收费行为,扩大减免优惠范围,减轻社会负担5亿元。二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2000亿元以上。2016年,通过煤电价格联动、输配电价改革、电力直接交易、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等,全年减少工商企业用电支出1000亿元以上。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天然气定价新机制,降低国内非居民用气价格、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约1000亿元。三是与财政部共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落实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政策,自2016年2月份以来全面停止通过向社会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重新审核发布了银监会、保监会、卫生计生委、人民检察院、中医药管理局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了保监会监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017年,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700亿元。一是出台深化电价改革、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清理规范金融领域收费等措施,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船公司、港口等收费主体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调查,减轻企业负担约1100亿元;二是取消西部四省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完善港口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涉及铁路货运收费、降低检验检疫检测收费、引导银行降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等,减轻企业负担约350亿元;三是各地自主采取的其他清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超过300亿元。此外,还调整电价结构为企业减负350亿元,全国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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