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郄建荣环保部最新统计显示,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已交接完成1324个,完成率达92%,仅112个尚未完成。这也意味着,超过九成的城市已完成了空气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
据环保部介绍,实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是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重要内容。
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频频曝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是实施国家上收环境监测事权的根本原因之一。
就环境监测事权上收,此前,环保部已经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据介绍,今年以来,环保部积极推进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对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培训会上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环保部透露,四川、河南、河北、安徽、海南、北京、宁夏、陕西、广东、辽宁、江苏、上海、天津、广西、云南、黑龙江、湖南和贵州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规定时间提前一周率先完成空气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江西、湖北、贵州、青海等省已基本完成任务,浙江、吉林、新疆、福建等省区完成率也达到了80%以上。总体来看,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就环境监测权上收,环保部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称,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国家后,能够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通过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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