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人社部门因认定一起工伤被告上法庭 全省人社官员旁听审理
中新网昆明11月2日电 (王艳龙 李虹)昆明市人社局与云南省人社厅因认定一名工地施工人员属于工伤,而被施工单位告上法院,要求撤销相关“决定书”。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2日开庭审理此案。
第三人罗某某2014年8月27日在官渡区五里中央商务区A22地块施工过程中受伤,申请工伤认定。被告昆明市人社局于2015年12月24日受理罗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予以认定为工伤。原告云南省建工基础工程公司(现为云南建投基础工程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书》,向被告云南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被告云南省人社厅维持了昆明市人社局的认定,原告遂向呈贡区法院起诉二被告,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原告认为,罗某某并非其聘请的员工,也不直接听从于该单位的工作安排,而是由第三人安排工作,因此并未与原告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且罗某某持有的出入证名字不符。
被告昆明市人社局认为,该局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的结论,《工伤认定决定书》合法合规,且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罗某某与原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而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云南省人社厅则表示,其做决定主体合法,做出决定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事实确实充分,亦请求驳回原告请求。
因案件争议较大,法庭选择择期宣判。
作为云南省唯一司法公开基层示范法院,呈贡法院与云南省人社厅邀请了该省各州市县人社部门在昆明学习官员参与庭审旁听,并就相关问题回答官员们的提问。一名旁听官员表示,通过旁听庭审,让自己认识到决策该如何依法进行,面对诉讼该如何积极应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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