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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 深改组这些年出了哪些实招?

2016年10月22日 09:0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0月2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杨金志 吴振东)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2013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至今的一千多天里,深改组已召开28次会议,审议通过一系列有关从严治党文件。在“组合拳”的作用下,不敢腐的氛围总体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正在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新风劲吹神州大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近三年来,中央深改组会议上都有哪些“从严治党”的实招?

  时间:2014年1月22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

  时间:2014年8月18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

  习近平强调,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时间:2014年12月2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抓下去,除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监督是中央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派驻干部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党风廉政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时间:2015年1月30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

  会议指出,反腐败斗争要不断深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是纪检干部队伍的骨干,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那些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既可以从纪检系统内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系统外产生。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干部尤其要严守政治纪律,对党忠诚、严格履职、敢于担当、守住底线,要牢记使命,把责任扛起来,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时间:2015年2月27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司法机关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会议指出,上海市委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实际步骤。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

  时间:2015年6月5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会议指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时间:2015年7月1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重要检验。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改革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会议强调,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时间:2016年1月11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

  会议指出,举报工作是依靠群众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有利于更好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对在全社会弘扬正气、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要制定对举报人保护工作的保密和保护措施,明确举报奖励的范围、奖励金额,做好保障监督工作,并积极预防和严肃处理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时间:2016年4月18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等文件。

  会议指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从严规范、率先规范、以上率下。要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