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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驱虫”难在哪儿

2026-08-03 08:06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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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驱虫”难在哪儿

2026年08月03日 08:06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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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虫”尚没有官方定义,更多指向会展业界对扰乱展会秩序主体的通俗说法,具有非正规性、牟利性、流动性,以及依托正规展会的流量与信誉寄生生存的依附性等特点。

◆有的“展虫”是展会灰色链条里的“黄牛中间商”,赚取展位的差价;有的伪造资料骗取参展资格,在现场大肆售卖完全不相干的商品,或者利用正规参展商提前撤展或缺席留下的空展位,冒名顶替进行违法经营……

◆目前,“展虫”治理陷入“赶不尽、罚不痛”“驱赶一批、再来一批”的循环,这主要归因于会展活动的临时性聚集特点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常态化监管”逻辑之间存在结构性错配。

◆当会展行业发展从规模扩张迈向质量提升时,破解“展虫”治理困局,是整个行业发展规范升级、城市营商环境优化的系统性课题。

打开社交平台,用“展会避雷”搜索,大量吐槽帖便涌出来。不少消费者揭露展会上的“名贵药材打粉骗局”。在兜售“陈年橘红”“陈皮石斛”的摊位上,赫然标注着该展位实属一家电子科技公司。部分展馆早已识破套路,将警示牌立在摊位旁,声明“该展位不符合大会规定,请勿购买”,可依旧挡不住流动团伙轮番设局,不断有消费者落入圈套……这类游走在展会牟利、违规经营的群体,被业内人士称为“展虫”。

一边是触犯众怒的“展虫”,一边是全国会展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容。《2025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及有关报道显示,2025年全国线下展览总数为10233个,较2024年新增1123个展览。中国在全球展馆市场中已占据主导地位。

一场场力图打造城市名片、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展会背后,寄生在展会缝隙里的“展虫”却在持续侵蚀展会口碑,扰乱营商环境,也抛出关乎会展经济发展的深层考题:为何“展虫”常常整治,却一直除而不尽?资质冒用、展位倒卖、消费欺诈等展会乱象,究竟卡在了哪道治理关口?

展会有了“寄生虫”

“展虫”远不止兜售假货的流动小贩

“‘展虫’?之前从来没听过这个词,我只记得逛展会踩过坑,花近千元买的药材都掺假了,找人也找不到。身边的朋友说我买的‘骆驼奶粉’里都是植脂末。”家住山东的王女士向记者回忆起自己糟糕的逛展经历。

尽管市面上有关展会乱象、打击“展虫”的报道已屡见不鲜,但王女士从来没有将这个她听起来有些专业的词,和家门口展会上那些兜售“滋补品”、地方风味零食的摊位联系在一起。在王女士的认知里,大型展馆有主办方兜底,场内展位都经过了筛选,最多只有零散的流动小贩不靠谱,完全想不到展位上也会暗藏陷阱。

“一些混在展会里的售假者,会钻空子租赁他人的展位,或者利用展会尾声阶段参展商撤展的空当,在他人展位销售与展会主题无关的产品,其中,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居多。”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谢慧阳介绍,该院办理的龙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犯罪分子就是利用展会对接假冒“贵州茅台”的生产商开展产销活动。

无独有偶。上海市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暴露出了“展虫”的另一类隐蔽套路。据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珺蕙介绍,涉案参展企业在申报展位时模糊展品范围,仅笼统填报珠宝大类,进场后刻意对标大牌设计打“擦边球”,摆出自家制作的高仿奢侈珠宝,借专业展会的流量诱导采购商,实则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

那么,“展虫”仅指这些兜售假货的商贩吗?

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展与传播学院院长、长三角会展研究院联席执行院长王春雷看来,“展虫”这一行业俚语涵盖的乱象远比售假宽泛。“目前,尚没有对‘展虫’的官方定义,更多是会展业界对扰乱展会秩序主体的通俗说法,具有非正规性、牟利性、流动性,以及依托正规展会的流量与信誉寄生生存的依附性等特点。”

他举例道,除了常见的个人游击型“展虫”外,还包括展位转租型、资质冒用型等形式的“展虫”。前者主要指展会灰色链条里的“黄牛中间商”,拿下展位后,将展位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不具备参展资质的第三方,从中赚取差价。后者隐蔽性更强,要么提前注册和展会沾边的“空壳公司”,通过伪造资料骗取参展资格,在现场大肆售卖完全不相干的商品,要么利用正规参展商提前撤展或缺席留下的空展位,冒名顶替进行违法经营。

“更有甚者,参展就是为了窃取其他展商的信息、资料,或者实施偷窃、倒卖展会门票等违法行为,甚至有组织地实施强买强卖、煽动闹事等犯罪行为。”浙江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牟卫鹏进一步补充说,“展虫”的违法形态覆盖了从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到刑事犯罪的多个层级。

驱赶一批、再来一批

“展虫”为何根治难

7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姚雷在“市场化活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节庆展会论坛相关违法案件197件,罚没277.1万元,责令476家主体整改。

结合这一数据,谢慧阳告诉记者,在检察机关办案实践中,绝大多数涉展会刑事案件都集中在制假售假领域。“这不是说‘展虫’只‘制假售假’,而是因为像单纯的展位转租、资质冒用、普通虚假宣传,大多属于民事纠纷或行政违法范畴,尚未触碰到刑事追责的红线。”

“我国刑法对这类犯罪设置了明确的入罪门槛,比如数额等,但‘展虫’往往采用现金交易、不留台账、分散设点的方式规避监管,单场展会能现场查获的货值有限,再加上人员流动性大,取证链条不完整,较难达到刑事追诉的要求。”牟卫鹏分析。

谢慧阳对此表示认可,他指出,“展虫”的流动性,确实会给办案带来多重困难。“一是取证难。展会周期短,受害者分散,事后难以固定完整证据。二是确定管辖难。多地涉案的情况下易产生管辖权争议。三是定性难。不少‘展虫’将违法行为包装成经济纠纷,增大基层执法机关甄别难度。”

正因为如此,牟卫鹏认为:“无论事后追究‘展虫’的何种责任,都存在明显的力度落差。多重因素叠加下,他们的违法成本远低于获利空间,自然难以根治。”

在受访专家看来,现有治理手段受限于场景特性与制度边界,陷入“赶不尽、罚不痛”“驱赶一批、再来一批”的循环。绝大多数最终止步于现场清退,难以形成真正的震慑。王春雷将这一难题的症结归结于会展活动的临时性聚集特点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常态化监管”逻辑之间存在结构性错配。“展会周期短则两三天、长也不过一周,行政执法机关很难在有限时间内完成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的全流程。‘展虫’正是利用这一时间差,在开展首日或撤展前集中出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走完流程,‘展虫’们已经奔赴其他城市的展会,人货分离、证据流失,后续溯源、追赃、合并查处的成本大幅抬升。”他还指出,多方权责割裂、交叉,展会失信黑名单互不联通形成“信息孤岛”,部分主办方主体责任虚化等问题都在持续放大治理短板。

破局向新

从突击清退走向全周期系统治理

“一场场展会都是城市对外展示的名片。”王珺蕙认为,“展虫”寄生,看似是展馆角落的零散乱象,实则在持续啃食整个会展行业的公信力和经济发展潜力。

面对“驱赶一批、再来一批”的治理现状,破局之路究竟在哪里?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王春雷认为,虽然“周期短、流动大、聚集强”是会展行业区别于一般商贸领域的天然属性,也是“展虫”治理难点的根源,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通过制度设计来弥补,关键在于将“展前预防、展中控制、展后追溯”嵌入会展全生命周期管理。

具体而言,就是“把好参展主体的入口关”。受访专家普遍建议,在展前建立参展商资质的多维审查机制,除了营业执照、展品清单的形式审查,还应强化行业联系,引入信用查询、知识产权预审查、展位使用承诺等实质审查手段。

“压实主办方的主体责任是其中的关键一环。”结合一线办案经验,王珺蕙认为,主办方作为展会的直接组织者,对招商、布展、现场管理全流程可控,只有将审核责任落到实处,才能最大限度压缩“展虫”的入场空间。她同时提到,主办方在展中阶段也应主动履行日常巡查、及时清退的管理职责,不能因自身缺乏行政强制力就消极放任、疏于管理。

对此,王春雷建议,可以建立“主办方巡查+智慧技防+行政执法驻场”的联合监管机制,将事后追责转为事中干预。其中,智慧技防可作为人工巡查的有效补充。通过在重点会展中试点电子展位证、展品溯源码,甚至入场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破解大面积场馆人力巡查覆盖不足、不及时的难题。行政执法驻场方面,有关部门可同步入驻展会,既能起到威慑作用,也能实现投诉线索快速响应、违规问题现场处置,让“展虫”刚露头就被及时清理。这其实也是会展业营商环境的一部分。

后者在实践中证明,已是行之有效的路径。2023年,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就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创和会展局等部门,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设立了会展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这种‘前置驻点’让响应速度得到根本性提升,问题当场解决、案件当场受理、权利当场救济。通过建立展前联合执法检查、展中案件简快办理、展后延伸保护等三方面13项机制实现全流程法治保障。”谢慧阳说道。

“展会结束不等于治理闭环结束,还要在展后阶段建立违法线索的快速移交和信用惩戒机制。”王春雷认为,“我国会展业的信用机制建设已经起步。商务部建立了展览业重点企业联系监测平台,对重点会展企业进行信用跟踪。”

他也坦言,跨区域障碍仍是突出制约。各地对“展虫”或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信息归集字段、信用评价维度差异较大,且商务部的监测平台、地方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协会的自律平台之间缺乏统一接口。“可以搭建全国统一的会展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失信认定标准,实时共享‘展虫’黑名单。同时积极发挥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各地会展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制定行业反‘展虫’自律公约,畅通官方举报投诉渠道,形成群防群治格局,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记者看到,不少报道及地方文件都关注到了会展行业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像北京市商务局就印发了《北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天津市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更设专章“着力提升会展经济拉动力,打造会展友好型城市”。

“当会展行业发展开始从规模扩张迈向质量提升时,破解‘展虫’治理困局,就不只是某一场展会的安保问题,而是整个行业发展规范升级、城市营商环境优化的系统性课题。”王珺蕙说。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