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法制更多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案一审宣判 获刑20年

2019年07月24日 11:32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案7月24日上午在河北武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此前,公诉机关指控,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被告人李艳霞、许琪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纠集其他被告人,采取威胁、欺诈等手段,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武安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艳霞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267万元;被告人许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20万。该案其他嫌疑人也一并宣判。(央视记者 谢宾超)

图片: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