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今年集中公布二十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专家认为
中央未来三年加码扶贫领域反腐败
扶贫领域资金在流转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环节和人员,经手的人员多,容易滋生一个腐败的链条。因此,扶贫领域反腐应该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这就是基层干部。在开展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同时,也要堵塞扶贫领域的制度漏洞,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能到位,避免在流转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
□ 本报记者 陈磊
因故意刁难困难群众,江苏省徐州市村干部李兵昌被中央纪委公开曝光。近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李兵昌正是典型案例之一。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现,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经3次集中曝光2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总计通报76名党员及领导干部,其中,县直机关以上党员干部占比超过一半。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这传递出的强烈信号是,未来3年,中央将加码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严惩扶贫领域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和作风。
76名党员干部因扶贫腐败被通报
李兵昌是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刁难的是申请五保供养申请的该村村民董某。
董某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多次向村委会提出五保供养申请。李兵昌以董某的弟弟生育二孩未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由,长达3年时间不予办理。
此后,有关部门认定董某的弟弟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责令李庄村启动董某五保受理程序。
2016年12月,在村民代表会议对董某五保供养申请进行民主测评时,李兵昌误导群众代表,将董某五保申请故意曲解成低保申请,导致评议未通过。李兵昌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包括李兵昌在内,中央纪委公开曝光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现,这已经是中央纪委今年以来第三次公开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今年3月,中央纪委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公开曝光了8起典型案例。
今年8月,中央纪委还公开曝光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正值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闭幕之后。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注意到了通报时间这个细节,时间节点选择“很有意思”。
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每到重要节点集中通报典型案例,表明了中央的政治态度,那就是将扶贫攻坚提升到重大政治任务、政治使命的高度,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为扶贫目标的实现、扶贫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驾护航。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今年12月底,中央纪委今年已经3次集中公布2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总计通报76名党员及领导干部。
在庄德水看来,中央纪委集中通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传递出中央加码扶贫领域反腐败的强烈信号。
“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不但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影响了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直接关系到反腐败的公信力问题。”庄德水说,“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既能够震慑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领导干部,也能继续扩大扶贫领域反腐局面。”
“这些案例的曝光,充分彰显了中央纪委对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坚定决心。”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
县直机关以上党员干部超过一半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集中通报的25起典型案例中,总计有20名村“两委”党员被通报,占比为四分之一,有14名乡镇党员干部被通报。
根据记者统计,被通报人数最多的是县直机关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达到42人,占比超过一半。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因为以发放购房补贴形式帮助某房地产公司促销商品房等问题,被通报人数最多,达到8人。
2012年至2015年,化隆县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文祥在未经研究论证、未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研究、未经招投标、未考虑贫困搬迁户经济支付能力及其后续生活保障等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团购500套商品房,政府对购房户提供5万元补贴。
2015年3月,该县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金星采取同样的办法新增130户搬迁户。
据此,化隆县将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资金3150万元,违规直接拨给某房地产公司,县政府由帮助贫困户搬迁变成了帮助房地产公司促销卖房。
经有关部门认定,630户搬迁户中非贫困户232户,违规享受或骗取政府补助资金1160万元。
罗文祥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马金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6名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宋伟认为,数据说明,基层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涉及面广、层级多,村级、乡镇、县直机关以上都有涉及,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县直机关以上所占比例最高,说明在基层层级越高的领导干部,在扶贫领域具有越多的权力,也更容易出现腐败问题。”宋伟分析说。
“扶贫领域资金在流转过程中,涉及到很多环节和人员,经手的人员多,容易滋生一个腐败的链条。”庄德水认为,“因此,扶贫领域的反腐,应该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这就是我们的基层干部。”
“从扶贫领域反腐败的角度来看,县、乡和村三级党员干部群体,都应该是扶贫攻坚领域反腐败的重点对象,也都是重点监督对象。”庄德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约占三分之一
因为骗取扶贫资金,湖南省凤凰县禾库镇吉乐村原党支部书记隆作仕被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3年,隆作仕虚报牛羊数量,骗取扶贫资金8.18万元,并为村民隆某骗取扶贫资金10万元提供便利。隆作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与其类似,甘肃省宁县焦村镇西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向明,则是伪造虚假资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3年至2015年,张向明与西沟村村委会主任徐宏宁等人商议后,虚报农村危房改造户15户,伪造虚假照片等资料,骗取补助资金21.56万元,用于修建村里的寺庙及其他村务支出。张向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起典型案例中,相关县乡干部同时因失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法制日报》记者逐条梳理25起典型案例发现,总计有8起骗取或套取扶贫资金典型案例,约占三分之一;有5起失职失责典型案例,刁难群众典型案例和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例各有4起,4起为其他类型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涉及环节的分布统计证明,基层扶贫领域腐败类型比较多,涉案情节种类多,对这些违纪违法行为必须进行坚决彻底查处。”宋伟说。
在庄德水看来,在扶贫领域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涉及扶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一是扶贫资金的到位,曝光的典型案例可以说都是围绕这两个问题。
庄德水认为,不管是刁难群众,还是骗取扶贫资金,或者是失职失责,反映的都是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扶贫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责任不到位。因此,下一步,扶贫领域反腐败的重点,就是要整治这些腐败和作风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有超过5500万人脱贫,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总数。截至去年年底,中国还有4335万贫困人口,官方预计今明两年每年至少让1000万人脱贫。
2013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今年预计再减贫1000万人以上。
但我国脱贫攻坚任务依然很重。
“在扶贫领域,加强对腐败行为和违纪行为的监督是工作重点,在开展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同时,也要堵塞扶贫领域的制度漏洞,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能到位,避免在流转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庄德水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