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而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绿色金融如何高质量发展备受关注。专家表示,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其支持绿色复苏的重要作用。同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30·60目标”)。会议同时指出,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
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我国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力?如何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图为山东威海市文登区金岭山庄清洁能源供暖站(无人机照片)。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消息,2020年山东完成35.84万户“煤改电”清洁采暖工作,2020年采暖季预计将节约标煤2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8万吨、二氧化硫2万吨、氮氧化物1万吨。新华社记者 朱 峥摄
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增长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近期在浙江湖州召开的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研讨会上说。
截至目前,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更无违约案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11.55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位;6月末,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
刘桂平表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复苏的重要作用,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不断改善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环境,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一方面,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实现“30·60目标”,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央行政策与审慎管理框架,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系统性推进碳排放权和碳金融市场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碳减排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基层实践,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鼓励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新模式,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清洁交通等领域创新发展,并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支持实现“30·60目标”
所谓碳中和,即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方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零排放”。
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力?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表示,2016年以来,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体系、绿色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了实现“30·60目标”,人民银行将专注于碳中和目标,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将在跨境人民币通道参与广东碳市场的实践基础上,为粤港澳投资机构参与广东碳市场提供支持,并探索以碳普惠等自愿减排产品为切入点,推动大湾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孟萌表示,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应对气候变化及绿色金融合作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例如,与香港建立了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机制,成立合作小组,制定2020年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计划;在环境信息披露、碳标签等方面同港澳机构开展了合作研究;还与港澳一道组建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提供支撑。
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认为,为实现“30·60目标”,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个很好的抓手和切入点。2017年12月份,作为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启动。工商银行与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分别担任中方及英方试点牵头机构,组织推动试点金融机构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信息披露框架进行环境信息披露。3年来,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中方参与机构已增至15家,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业态,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2019年8月份,由人民银行组织研发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在湖州上线运行。该系统集成了绿色贷款统计分析、绿色信贷流程监管、绿色金融政策评估等多项功能,实现了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信息直连,下一步拟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率先推广。
据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员介绍,自系统正式上线以来,数据采集频率时效由原来每季后20天变为每工作日后1天,统计人力成本预估削减近20%,数据精确度提高近10%,相关数据信息已初步应用到日常管理、统计分析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各试验区已开发上线16个与绿色金融有关的系统,有效解决了绿色项目识别问题,降低了绿色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扩大了绿色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刘桂平说。
不仅绿色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也在加快构建。刘桂平表示,绿色金融统计制度逐步完善,多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取得重大进展,中欧绿色金融标准对照研究工作即将完成,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部分绿色金融标准草案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既指导了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工作,也切实提高了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质量。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建议,应当以碳中和为约束条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同时,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需要进一步扩围。“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逐步将披露要求扩大到金融机构。”马骏表示,碳排放和碳足迹应该成为披露的基本要求。(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姚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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