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协调岗位培训班在省市场监管干部学校举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的专家领导进行了授课。
培训目的
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和《规定》)精神,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安全协调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培训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意见》《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式与任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行刑衔接工作,食品安全考评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岗位业务工作研讨等。
培训效果
此次培训班是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首个食品安全协调方面的培训班,是省局和地方相互交流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平台。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收获很大。通过培训,进一步领会了《意见》《规定》精神,深刻理解和掌握了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业务知识,提高了食品安全协调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各市(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岗位工作人员及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全体人员,共160余人参加培训。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