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6日消息(记者满朝旭 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但是在现实中,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拷问着生产者的良知,也一次次冲击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
细数以往被曝出的案例,大米涂了石蜡,火腿里有敌敌畏,咸鸭蛋、辣椒酱里含有苏丹红,火锅里还加了福尔马林……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似乎一直走在刀尖儿上,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容忽视。
本周是2015年的食品安全周,昨天(15日),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开幕,作为食品安全周的第一项活动,农业部、食药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分别发布了农产品、食品、进出口食品今年以来的抽检情况。当前的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如何?为了维护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又有哪些新手段?
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对31个省(区、市)的152个大中城市、96个品种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总体合格率为96.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介绍说:
程金根:其中,蔬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5.2%、96.4%、99.4%和94.8?%,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99.9%,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稳中趋好。
2015年1-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179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严格检验检疫监管,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927批次、1275万美元。不合格进口食品几乎涉及了所有的食品种类,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介绍说:
林伟:造成进口食品不合格的原因较多,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等安全卫生问题较为突出,占到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6%。其中,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共233批次,微生物污染的共153批次,对于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按照有关规定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未进入国内市场。
而国内食品的情况,食药监总局近期抽检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1159批次。其中合格1125批次,不合格34批次。不合格情况主要包括: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0批次。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超标2批次。致癌物苯并芘等安全性指标超标1批次。微生物等安全性指标超标4批次。破坏营养的挥发性盐基氮和酒精度等品质指标不达标17批次。对于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介绍说:
王红:对38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20家企业在整改中,对岳阳市云溪区美孜孜食品厂提出警告,溧阳市阿林食品有限公司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为方便公众查询已公布的抽检信息,我们即将上线抽检信息查询平台。
另外,王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除了公布不合格信息外,还会公布合格信息,以防企业滥用抽检信息。
王红:过去我们只公布不合格的信息,今年以来我们把合格的信息也公布,但是合格的信息和不合格的信息性质上是有区别的,因为一个食品只要有一个强制性指标被检测出不合格,那它就是不合格的,但是我们检测的指标不是所有的指标,也不是所有的批次和所有的产品的指标,我们是抽检,说我经过国家抽检都合格了,过去有的企业就这样,这次我们做出特殊声明,我们的合格信息只对我们抽检的信息给大家参考。
当然,食品安全最终更离不开法律的维护,从今年10月1日起,新的食品安全法将会施行,这部新法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堪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对此,中消协律师邱宝昌评价说:
邱宝昌:明确了约谈责任,下级监管部门如果不利,上级食品监管部门可以约谈,生产企业如果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从事生产,食品监管部门可以约谈,以及民事赔偿的价款的10倍和损失的3倍的赔偿,以及行政处罚的有六项的30倍货值的高昂的处罚,还有一个,增设了行政拘留。
而对于这部“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则表示,良法还需要执行到位。
汪洋:“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出台了,如果不能做到广而知之,普遍遵从,严格执行,也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当前食品领域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不讲信用,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各级监管部门,要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提升干部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对于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要严肃惩处,切实维护法治诚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