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曾华瑞 记者 谢 旺)近日,重庆市璧山区消保委璧泉街道分会(以下简称璧泉分会)接到消费者叶女士投诉:中央大街有家网红包子店,为营造火爆人气,雇老年人当托排假队,“购买”包子后,到地下车库将包子暗中交还门店“回收”再卖。
接到投诉后,璧山区璧泉市场监管所与璧泉分会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包子店门口大约有20余人在排队,执法人员通过跟踪调查,发现该店员工李某在地下车库回收已售卖的包子后,装在纸箱带回店内。执法人员还在该店厨房的操作区域发现了回收的包子约30个,以及使用过的包装袋、包装盒若干。
经调查,该店临时雇佣7位老年人当托,每人每小时10元,负责排队营造生意火爆气氛。该店的包子是一笼8个起卖,这些托用现金假装购买1笼。该店将这些包子作为“道具”循环售卖给“托儿”,装扮出不排队就买不到的假象。
璧山区市场监管人员表示,该网红包子店的“请托儿式”营销方式属于一种欺诈行为,即经营者通过掩盖商品销售的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使其错误地信赖该商品的品质并进行消费的行为。该商家的营销行为恶劣,目前已立案,正在调查中。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否则属于欺诈行为。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是现代市场交易活动的根本原则,更是市场主体蓬勃发展的长久之计。在本案中,经营者雇托排队,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恶性竞争,也损害了消费的合法权益。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