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张 律 记者 曹吉根)11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第一批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食药环知总队开展大要案查处及行刑衔接工作,协调全省各地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接公安、消防救援部门,梳理案件线索,排查大要案。同时,推动全省各地开展联合执法,实现部门共治。
在杭州市萧山区查处萧山雅萍电动二轮自行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中,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抽检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中鞍座长度、衣架宽度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共计销售货值金额达20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处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系列案中,该支队依法在路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少数电动自行车外观与行驶证、合格证不符。经查明,这些电动自行车的情况系某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行等5家销售单位违法改装导致。5家销售单位违反《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作出合计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杭州市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查处孔某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案中,该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孔某在西湖区象山大厦1号楼(高层民用建筑)1层大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执法人员指出后仍拒不改正。因孔某的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孔某作出了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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