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消费品质量安全 > 各地质量信息 > 正文
中经搜索

四川统筹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2021年11月26日 09:05   来源:中国质量报   

  注重调研 完善机制 双线发力

  四川统筹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 王 雯 记者 龚志伟

  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四川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把该项工作纳入省政府支持省级新区建设和“5+1”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五项重大工作之一,并注重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为搞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统筹协调有序推进该项工作。该局组织赴全国多个省市调研学习,结合四川省实际,形成《四川省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对策研究》报告,初步形成总体工作思路。今年,该局又组织11个线下试点地区,分两批次赴山东、湖北和江苏工作调研,邀请中测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相关专家研究平台建设需求,设计形成《线下试点场所标识规范》,制定印发《线下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细则(试行)》,统一工作标准、明确建设要求。为整合资源提升工作成效,该局还充分运用四川省质量强省办职能、成渝两地双城经济圈合作机制,省、市、区三级联动,整合各方资源,使该项工作取得快速进展。

  目前,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双线发力取得初步实效。

  作为全国第二个省级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该平台已完成平台功能设计和技术需求,除传统质量基础设施模块外,还设置标准、计量、知识产权、品牌建设、质量体系、企业助手、物品编码等12个模块和专家信箱等3个服务工具,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质量基础设施信息化服务。目前,该局平台域名注册、网络空间准备、制度起草正有序推进,采取分步实施、逐类推进方式归集服务资源,吸纳省内外各类技术、科研、社会服务机构入驻线上平台。截至目前,已有210多家机构申报入驻。

  在推进线上平台建设的同时,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一站式”质量服务线下试点,先后赴成都、绵阳、遂宁等地13个产业园区和40余家企业开展调研,开展座谈10余次,充分掌握企业服务需求,力求线下服务布局合理。经综合评审,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省级新区建设等因素,该局制定印发《关于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下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成都市(东部新区)等11个申报项目开展“一站式”质量服务线下试点。目前,所有项目均建立完善了组织机构、制定了试点方案,正有序推进场所建设、人员配备、资源归集、试点服务。同时,该局对通过试点验收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经费补助。

  与此同时,各地加强线下服务模式探索创新,工作成效亮点纷呈。成都、绵阳、遂宁等6个城市线下试点项目已开始试运行,试点项目已投入建设经费1218余万元,贮备服务机构400余家、专家300余人、服务人员175人,完成场地改造5000多平方米,收集服务需求500余条,为企业提供服务17300余次;成都市新都区探索创新“效能提升‘三服务’、数字赋能‘一手段’、场景沉浸‘两感知’”的“3+1+2”“一站式”质量服务模式,争取财政资金428万元,帮助企业提供服务2035人次,解决质量问题186个;绵阳市搭建线上质量服务综合体,以100人专家服务队和140人综合服务队为支撑,实现11项业务一网办,运用微信小程序在线服务,提供服务5000余次,上门服务解决问题50余个;内江市在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将服务平台融合到园区政务服务系统,组建“一站式”直通车服务队,初步形成“一窗受理、一单推送、一队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已帮助企业解决难题60余个;达州市在普光经济开发区设立服务工作站,开发线上服务终端,提供检验检定服务725次;遂宁市依托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服务站,在安居、蓬溪、射洪3地布局服务网点,创新“众筹服务”模式,培训企业896家次,提供服务30余次,帮助企业申请专利112件;乐山市开展大型多晶硅装置不开罐在线检验检测,为企业节约费用140余万元。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

鍒嗕韩鍒帮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