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纲要》提出,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纲要》从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和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等六个方面部署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和加强考核评估等三方面组织保障要求。
在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方面,《纲要》提出,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结合有关诉讼法的修改及贯彻落实,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适时扩大保护客体范围,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在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方面,《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