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网络黑产套路层出不穷 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2020年12月22日 09:25   来源:法治日报   

  为打击网络黑产提供法治保障

  网络黑产套路层出不穷相关法律亟待完善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在短视频平台上,“假靳东”的嘘寒问暖,让现实生活中被忽视情感需求的中老年人沦陷其中,甘愿“被带货”、购买虚假理财产品;

  在QQ群和微信群里,中小学生根据“免费赠送游戏皮肤”的提示操作后,父母银行卡被盗刷;

  在刷短视频时按照主播指引点击赌博网站后充值,上万元积蓄被骗个精光,事后才知道遭遇了“杀猪盘”;

  ……

  近年来,网络黑产犯罪事件层出不穷,已经形成了上游负责收集提供各种网络黑产资源、中游负责开发定制大量黑产工具、下游负责将黑产活动“成果”进行交易变现的网络黑色产业链。

  为了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持续开展网络黑产治理工作,互联网企业也在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但尽管如此,网络黑产仍然大量存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网络黑产治理需要主管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及公众共同参与。其中,有着技术优势的互联网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黑产具体行为进行定性,推动互联网行业在贯彻协同和自律原则基础上实现协同治理,为打击网络黑产提供法治保障。

  可操控上百台手机刷赞

  进入“宠粉”的微信群、QQ群,就有人免费送游戏皮肤、手机……这样的好事,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今年7月底,山东临沂费县的姚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宠粉”诈骗,把母亲的微信账号、密码、支付密码交给骗子后,母亲银行卡内20多万元被转走。收到警方调查需求后,抖音立即对涉案账号公开发布的内容进行核查,确认该账号发布了“宠粉”引流信息后,组织专人配合警方破案。随后警方迅速确定了湖北荆州引流窝点、福建莆田诈骗窝点,组织警力循线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除了“宠粉”送礼,贷款投资、假冒客服、点赞刷单、“杀猪盘”、仿冒名人账号也是互联网上常见的诈骗行为和流程。而且,这些诈骗行为普遍形成黑色产业链。

  新技术的高速发展给网络黑产提供了极大便利。抖音安全风控专家张曦盛介绍说,黑灰产团队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对平台的攻击渗透行为,效率要超过传统攻击的100倍,甚至更高。例如,黑灰产团伙成员利用“群控软件”,可以操控上百台手机,自动关注、点赞、发评论,甚至可以自动私信并回复用户信息。

  对于日益猖獗的网络黑色产业,公安机关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国网安部门发起了打击网络黑产犯罪集群战役,聚焦“网络账号恶意注册、非法交易和使用”网络黑产,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等突出违法犯罪团伙手机黑卡、网络黑号源头。

  据公安部网安局12月16日发布的消息,截至目前,全国网安部门侦办此类案件26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37名(其中运营商“内鬼”152名),查处关停接码平台38家,收缴物联网卡和手机黑卡548万余张、“猫池”设备15121台,查获被恶意注册、非法使用的网络账号2.25亿个。

  相关法律规定还需完善

  事实上,已经暴露出的网络黑色产业,还只是这个产业的冰山一角。

  例如,今年以来,抖音安全中心封禁色情导流和色情招嫖账号超过100万个。但实际上,抖音安全中心每天拦截处理违法违规内容、行为超过10亿条,其中包括违规注册、刷量、刷粉、点赞以及发布违规评论、视频等。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得犯罪行为更加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也给网络黑产治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谢永江认为,网络黑产链条对大众信息进行收集、贩卖,为整个黑产行业提供了重要支撑。黑色产业链呈现长链条协作特点,使不同犯罪环节环环相扣,导致犯罪认定非常困难。

  与此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也是影响网络黑产治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技术新应用迭代发展,网络黑色产业也因此隐蔽‘壮大’,与此同时,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监管体系还需完善。例如,针对刷流量的监管,国内还没有对流量统计的统一标准,如何判断虚假流量并无定论,虚假流量的认定标准和鉴定标准尚无统一意见,相关证据的调取、固定和回溯也比较困难。”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颜君说。

  颜君说,对于流量欺诈等一些网络黑灰产行为,尽管没有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但民法总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关规定可以适用,“虽然没有成文直接对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国家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和判断,刷流量等行为违反基本法律精神,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可以肯定地说,是属于违法行为”。

  构建网络平台协作机制

  跨平台操作现象突出,是网络黑产的一个显著特点。

  11月27日发布的《网络黑产协同治理研究报告》指出,跨平台犯罪现象突出体现在网络黑产的“引流”环节。

  流量为王,黑产运营同样需要聚集大量的人气,而人气必须建立在足够多的用户数和数据传输量的基础之上。黑产推广的重要手段,就是在全网各个平台,尤其是大量的社交媒体平台、比较火爆的视频类平台,以各种方式进行引流式的宣传推广。黑产先通过这类平台或服务,用精心设计的文案将用户引流到色情、诈骗、赌博网站或其他黑产类服务实施的场所。比如在发布内容中夹杂特殊关键词(动漫、资源、精品),在评论中粘贴涉黄文字片段等,引诱用户点击个人主页或者通过私信,将其引流到微信等私密性较强的即时通讯服务端口,再接着实施色情内容传播、色情表演和卖淫嫖娼等犯罪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通过短视频和直播引流的情况近年来也有不断扩大泛滥之势。这类引流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私密性,无论对平台和管理者来讲,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来讲,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的难度都增加了不少。

  当前,很多网络黑产寄生于互联网平台,互联网企业加大对网络黑产的打击力度,既是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同时,网络黑产传播链条的跨平台特征,决定了这一问题的治理不能仅靠一家来做,必须构建互联网平台协作机制才能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

  朱巍建议,针对网络黑产的链条协作特点,在立法上实现全生态治理,每个环节都必须治理到位。其中,互联网企业应当作为重要环节加以重视。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推动互联网平台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对网络黑产信息的共享、联动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从而提升对网络黑产的打击效率。

 

(责任编辑:佟明彪)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