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8日讯 当前我国消费经济进入繁荣发展和快速变革时期,新的消费趋势、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不断涌现,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特别是“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成为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对促进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反垄断局、价监竞争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就做好“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接受了记者专访。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留足发展空间。希望各大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等各方参与主体坚持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提供更优质产品和服务,并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希望今年的“双11”活动网络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希望广大消费者能有更好的消费体验。
据介绍,消费者在享受“双11”活动带来的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对网络消费环境提出更多期盼。从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有关“双11”活动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来看,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商品有质量问题、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价格欺诈、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物流配送不及时等方面。
针对上述问题,“双11”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双11”活动期间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威慑,建立起违法必究的稳定预期;充分发挥全国12315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解纠纷,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加强智慧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双11”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总之,努力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严守质量和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在“双11”期间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