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5年度重点立法任务

2025-03-22 06:42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立足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对2025年度重点立法任务作出部署。

  在推动市场准入提质增效,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方面,拟制定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的规定等规章。

  在提升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效能,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方面,拟推动修订禁止传销条例,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以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规章。

  在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方面,拟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

  在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质量发展水平方面,拟推动修订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准物质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章。

  在防范化解“三品一特”重大安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方面,拟推动制修订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章。

  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扎实推进各个立法项目,以良法促善治,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时效性,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鞠然)
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消费品质量安全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5年度重点立法任务

2025年03月22日 06:42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立足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对2025年度重点立法任务作出部署。

  在推动市场准入提质增效,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方面,拟制定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的规定等规章。

  在提升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效能,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方面,拟推动修订禁止传销条例,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以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规章。

  在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方面,拟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

  在强化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质量发展水平方面,拟推动修订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标准物质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章。

  在防范化解“三品一特”重大安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方面,拟推动制修订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管理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章。

  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扎实推进各个立法项目,以良法促善治,不断增强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时效性,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鞠然)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