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7月4日透露:中老铁路沿线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出台《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合规指引》),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据了解,《合规指引》是云南省首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指引性文件。《合规指引》依据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相关部门对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网络直播营销相关5类经营主体的定位和责任,列出有关网络直播商品服务和营销行为负面清单,提出营销行为和权益保护合规要求。
《合规指引》分5章,共29条。主体合规要求方面,分别就直播营销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主播服务机构等不同营销主体应遵循的法定原则和基本要求进行规范和指引,明确各方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商品服务和直播营销的合规要求方面,从产品质量、登记许可、广告宣传、消费维权、食品安全、避免恶意营销、公平竞争、明码标价、知识产权等方面,对直播营销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指引。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规指引》的出台,旨在压实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责任,强化守法意识,规避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市场环境,有效解决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经营主体认定、责任义务划分、合规管理要求等方面界限不明的问题,从促进发展、规范经营的角度提供制度保障和行为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