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产品合格证真正成为“质量名片”
湖南创新产品合格证制度提升“湘品”质量
□ 高勇波 刘梦沅 记者 王融国
为提升“湘品”品质、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蓄势聚力,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推动全面规范产品合格证工作,让产品合格证不仅成为企业对外的“质量名片”和传递全面质量信息的重要载体,更成为了在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搭建质量信任的桥梁。
产品合格证制度已实施近30年时间,但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弱化了产品合格证的效用。为杜绝随意出具产品合格证的乱象,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规范产品合格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编制了《产品合格证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推动湖南航天天麓新材料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发产品合格证服务云平台,中国人寿财险湖南省分公司设立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湖南省质检院出台了“一站式”服务企业出厂检验工作方案,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落实产品合格证制度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依法录入信用记录,搭建起以产品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与以往大多数仅仅印着“合格证”3个字、甚至可以随意手填信息的薄薄小纸片不同,用手机扫一扫最新的数字化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产品的执行标准、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一应俱全,还根据产品属性标注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以及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等内容。让记者感到惊喜的是,数字化产品合格证还能查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要保证产品合格证的信息齐全、真实有效,让带证流通的产品“真合格”,是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行的关键所在,也决定了合格证的“含金量”。《实施意见》明确规定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把关主体责任,按最小销售单元对出厂销售的产品开具合格证;生产者必须具备检验能力或委托第三方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产品按标准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具产品合格证;销售者则必须承担产品质量查验主体责任,查验进货产品的合格证,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不得销售无产品合格证和合格证不规范的产品。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检验的主体责任,严格按产品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落实产品合格证制度,生产者、销售者和检验机构各司其职,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湖南品牌建设的基础。”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有工业产品1.8万多种,涉及20大类、97个行业,有各类生产企业4.1万多家。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事后危机应对转向事前风险预防、从产品事后监管转向源头监管的重要体现。通过督促企业严把出厂检验关、进货查验关,从源头遏制劣质产品流入市场,压实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各级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能从源头上有效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落实产品合格证制度,能严防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力争实现在湖南省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均合格,并推行产品质量信息公开透明、可追溯,让产品合格证真正成为消费者放心的“质量名片”,提振消费信心,构建湖南放心消费环境。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质量品牌客座教授郑长征认为,建立健全生产主体名录,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原料进厂查验责任、成品出厂检验责任,从源头上把住了产品质量安全关。同时,“云产品合格证”平台的建立,让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能够随时追踪产品流向,为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打开一片全新天地。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向曙光表示,规范后的产品合格证既是企业的“质量名片”,也是传递全面质量信息的重要载体,通过第三方保险机构介入,还能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实现“兜底赔付”,最大可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和推行产品合格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必将为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筑起一道坚固堤防,有力推动湖南产品、湖南品牌更加自信地走向市场、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