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月12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明月12日在参加该省“十三五”建设发展辉煌成就第二场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十四五”期间海南将坚持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围绕制度创新,将自贸港营商环境提升至国内一流水平。
他说,海南将以落实近远期工作安排来逐步实现这一目标:近期来看,要加快推动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尽快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商事主体注销条例、破产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从地方立法层面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加快落实2020-2021年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等文件,争取尽快取得成效。
远期来看,海南自贸港将从四方面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在市场环境方面,全面实施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坚决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在政务环境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网通办”,推进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建立党政领导和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在监管体系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在法治环境方面,坚持权力运行法治化,不断健全海南自贸港法规制度和营商规则体系,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国际领先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吴明月在会上介绍,海南已连续三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共推出100条改革举措,形成商事登记“全省通办”、施工图审市场化和施工图“多审合一”等7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
他说,截至2020年12月底,海南全省市场主体达到119万户,其中企业44.24万户、个体户74.93万户;2020年全省新增外资企业1075户,尤其是2020年6月1日《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实施以来,外资企业增长量是6月前的近9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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