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市场 > 医药 > 医药科普 > 药葫芦娃科普专栏 > 正文
中经搜索

青光眼患者生活中需注意什么?

2022年03月16日 11:10   来源: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李阿姨几天前突然眼睛发红,视物模糊,以为是炎症,用了几天眼药水也不见好,到眼科就诊时角膜已高度水肿,伴有同侧头痛,被诊断为青光眼。除了遵医嘱进行治疗外,她还需要注意哪些呢?

  青光眼是指眼内压间断或持续升高的一种常见疑难眼病。持续的高眼压可以给眼球各部分组织和视功能带来损害,导致视神经萎缩、视野缩小、视力减退。该病发病迅速、危害性大,随时可导致失明。在急性发作期24~48小时即会完全失明。

  青光眼是导致人类失明的三大致盲眼病之一,发病年龄多在45岁以上。青光眼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定期复查,控制情绪,避免紧张、发怒等;

  2.避免长时间低头,如看手机、伏案工作;

  3.尽量减少呆在黑暗环境中的时间,晚上看电视适当打开照明灯;

  4.避免使用安定、阿普唑仑、阿托品等升高眼内压的药物;

  5.清淡饮食,避免短时间内大量饮水,建议少量多次饮水;

  6.避免进行举杠铃、长时间吹奏乐器等增加胸腔压力的运动。

  

(责任编辑:郭文培)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