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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促医药创新普惠

2026-04-15 1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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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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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促医药创新普惠

2026年04月15日 1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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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记者 韩璐)4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服务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对此,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保障的保障、该治理的治理。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从全周期的角度看,《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全渠道方面,《意见》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归根到底就是要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看得明白、买得放心。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中药饮片允许适当的加成。

至于全领域,《意见》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加可及,价格水平更加合理。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药品原辅料,防范原料药垄断和辅料、包材无序涨价;加强中药材价格引导,在完善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促进中药优质优价。

施子海介绍,《意见》还对加强药品价格治理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防范集采时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供应、严惩药品和原辅料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对于鼓励创新,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表示,国家医保局始终支持医药创新,连续8年开展医保目录谈判,累计将19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此次《意见》在创新药获批上市后的各个环节精准提出支持措施。在药品首发阶段,创新提出优化首发价格机制;进入医保阶段,优化医保目录调整规则;参与集采阶段,明确“创新不集采,集采非创新”;常规挂网阶段,推动参比制剂、通用名药体现合理价格梯度。此外,还积极支持创新药全球化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十四五”期间,获批上市的创新药有200多个,获批上市的创新医疗器械近300个,医药工业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在药品价格方面发生了一场“看得见”的民生变革。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编制《医药工业“十五五”发展规划》,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个加快”,加快打造“创新医药”、“普惠医药”、“数智医药”、“开放医药”,让每一位患者都能用上更好、更优、更便宜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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