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中医药强省,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联合制定印发《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全部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
根据该规划,到2025年,浙江省要建成一批国家、省级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各设区市至少设置一所三级甲等水平的中医医院,9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60%以上,中医药特色服务人次占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比率达65%以上,全部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全部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置中医医师,努力打造中医药特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地。
文件要求,同期中药产业规模要明显扩大,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到100万亩,中药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亿元,产业集聚程度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