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要素成为全球新的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广州身处全国数字经济第一梯队,正举全市之力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广州经济发展新引擎。同时也应看到,全球数字化竞争异常激烈,城市是数字竞争的主战场,创新优势一旦形成,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会更加明显,更需要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起跑阶段”高质量打好发展基础。
发挥数字经济集聚区的引领功能,重点打造引领型创新平台
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顶尖人才主要集中在西方国家。广州数字经济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相对欠缺,数字技术基础创新能力不强,“策源地”功能尚不够强。广州已经规划建设了数字经济试验区,这将是广州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要充分夯实其内生创新动力、扩大其辐射带动力,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平台企业、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经过5~10年的努力,形成数字产业生态体系。以全球化视野谋划和推动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争取国家及各方支持,尽快在数字经济细分领域或基础共性环节创建1~2个国家级创新中心、实验室、技术平台,集聚底层架构基础创新领域的人才。同时要发挥好数字经济试验区的带动能力,带动市内经济社会升级,扩大与广佛都市圈、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合作,实现数字赋能大湾区建设,更好服务国家创新战略需求。
以城市治理和高质量发展需求为牵引,合理布局数字化场景
数字技术的创新成果需要融合到实体经济社会发展中才能发挥其对人类社会进步的巨大促进作用。广州已经在推广“数字+”应用场景,但在人口规模、产业体系和高校、各类技术创新平台集聚这三大优势领域的巨大应用潜能仍未释放。数字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更加凸显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导向、以应用和价值实现为核心。数字技术也需要试验田,需要场景多元供给。然而新场景建设不一定要做到面面俱到,而是注重场景布局的针对性,特别是应以广州超大城市治理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探索三大优势的释放路径,形成以应用为核心,通过试验空间、市场需求协同带动业态融合。首先,要实现数据平台的统一“治理”,建立统一、共享的“城市大脑”,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实现公共资源高效调配、城市事件精准处置,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打破各类信息孤岛。其次,要培育5G“大生态系统”,推出有基础可操作“能解渴”的方案,建设可推广、可复制的场景项目,挖掘城市治理中的优秀应用案例,推广数字主体参与广州城市治理中所涌现出的新技术、新模式。
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促进数字经济领域畅通对接
数据成为生产要素,这一价值判断是划时代的。要让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上“无处不在”。一是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推进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的价值管理,打破数据壁垒,联合大湾区城市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二是推进实体产业数字化转型。特别是要针对广州的商贸业、汽车、电子信息、能源、金融业等主导产业,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引导直接数字企业与间接数字企业之间打通消费与生产、供应与制造、产品与服务间的数据流和业务流。三是鼓励优势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组建数字经济各个领域科技咨询与评估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等专业服务平台,形成结构合理、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科技服务体系。四是挖掘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深度。广州及周边城市政府掌握大量数据,经济规模大、行业分类广、经济主体多,应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制定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速推进数字市场化开发利用。
以数字新基建为引领,壮大数字经济生态系统集聚力带动力
需要切实看到广州数字生态系统还不够完善,如数字平台、数字基础设施型企业仍然较少,国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科学基础设施、技术合作平台、前沿创新团队还不足;城市更新中所需要搭建的云、网、端等数字化基础设施还未完善等各环节问题。必然需要找准“路线图”“突破口”,可以新基建为引领,打好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一是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5G部署全覆盖和独立组网,加快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窄带物联网络(NB-IoT)规模部署,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二是促进数字产业集聚发展。以新基建为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提供基础设施支撑,强化基础研究,聚焦集成电路、基础软件、重大装备等重点领域,增强数字产业链创新能力。三是强化数字经济法治建设。探索率先建立城市数字领域法律法规,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数据交易、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安全保障等法律法规,加强政策间的相互协同、相互配套,推动形成支持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敢于突破,激发存量活力、集聚增量动力
不创新必然落后,不改革同样落后。数字经济作为新兴事物,人才培养、科研体系、市场竞争性、金融环境、创新文化氛围、政府政策、法治环境等多个方面都对数字技术的创新起到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广州必须要大力革新陈旧观念,敢于突破传统思维、旧有框架,把改革的重点聚焦在存量创新资源的高效利用上、集聚新创新增量的吸引力上。如改革成果评价制度、科研事业单位合作制度,利用好广州的优势资源,充分调动科研院所、高校、头部企业的合作对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等方式激励创新人员,支持企业采用灵活的“双聘”制度等。如要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数字经济建设,切实推动形成“包容、审慎、开放”的监管模式并落地实施。再如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推进与国际城市数字经济技术、标准、园区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的试点示范,共同培育打造国际合作项目,共享顶尖科技专家等,激发出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
(作者系广州市社科院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