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常设法院15日判决,有关美国苹果公司在欧盟成员国爱尔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构成国家补贴,撤销欧盟委员会2016年相关裁定,苹果无需补缴130亿欧元税款。分析指出,这是欧盟委员会在打击大型跨国公司逃税行动方面遇到的一大挫折。
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盟常设法院认为,欧盟委员会2016年的裁定未能在法律上证实苹果享受的低税率是不公平的。
2016年8月,欧盟委员会认定,苹果将在欧洲、印度和非洲等地获得的利润转移到爱尔兰,利用与爱尔兰政府达成的税收协定,在爱尔兰享受低税率,这等同于爱尔兰为其提供国家补贴,令苹果相对其他公司来说获取了不当的竞争优势,这与欧盟相关规则不符。欧盟委员会要求苹果补缴2003年至2014年间的税款130亿欧元。但爱尔兰政府和苹果随后均表示不满,并诉诸欧盟常设法院。
欧盟常设法院在裁决中称,尽管苹果与爱尔兰政府达成的税收协定存在缺陷,但这些缺陷本身不足以证明爱尔兰政府违反了欧盟竞争法“禁止国家援助”条款;欧盟委员会未能出具足够证据材料证明爱尔兰政府违反这一条款,利用税收向苹果提供不当优惠,致使欧盟内部市场公平竞争受到扭曲,因此2016年欧盟委员会做出的补缴税款裁定无效。
据法新社报道,苹果的一位发言人对此判决表示欢迎。这位发言人重申,受到欧盟质疑的利润一直计划转回美国,而非转移到爱尔兰;这一案件的核心并不在于苹果应当缴纳多少税款,而是应当在哪里缴纳税款。
爱尔兰财政部长帕斯卡尔·多诺霍也对欧盟常设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他表示,这事关爱尔兰的声誉;很显然,爱尔兰的税率水平是合理的,也没有提供国家补贴的行为。
爱尔兰的企业税率为全欧洲最低,这吸引了众多跨国企业将地区总部设在爱尔兰。此外,卢森堡和荷兰等欧盟国家的企业税率也较低。
近年来,欧盟委员会一直希望根据“禁止国家援助”条款,打击跨国巨头在欧洲转移利润、逃缴税款的行为。欧盟委员会还对包括许多科技公司在内的大型企业展开相关调查,包括对菲亚特与卢森堡政府、星巴克与荷兰政府的税收协定展开调查。
分析指出,欧盟常设法院的这一裁决可以说是欧盟委员会遇到的一大挫折。这意味着欧盟委员会今后在进行类似调查时可能需要提供更多有力证据,令调查过程变得更加耗时和复杂。
但这一判决并不是最终结果。按照程序,欧盟委员会仍可就此判决向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提出上诉。15日裁决公布后,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玛格丽特·韦斯塔格表示,将仔细研究判决并决定下一步的行动。韦斯塔格表示,欧盟委员会将坚持实现所有企业都应当支付合理份额税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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