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记者 杨秀峰)今年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收官之年。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在会上表示,新污染物是一类化学物质的统称,通过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发现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常规管理,或者管理措施不足。自《方案》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有
关部门,扎实推动实施,较好实现了预期目标。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了由生态环境部牵头,15个国家部门联合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同步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形成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每年组织成员部门赴相关省份开展联合调研,强化指导帮扶。各地均印发了省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初步形成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工作进展顺利。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分散用途的“三高一分”化学物质为目标,完成了全国122个行业、涉及7万余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初步筛查出1000余种具有潜在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作为未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的靶向物质。
新污染物防治工作积极开展。严格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2022年以来,共批准登记802种新化学物质,提出1365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防控新污染物产生。对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聚焦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针对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等重点类别,瞄准印染、涂料等重点行业,先后启动三批27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探索创新新污染物治理监管模式。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连续两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的通知,强化环境监管。
法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已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类,同步推动相关制度规定纳入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印发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薄弱,法规制度不完善,资金政策支撑保障缺乏,成为新污染物治理的难点。”郭伊均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严格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和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从源头防控新污染物产生;加快在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精准科学依法管控新污染物;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现状调查评估,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工程,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逐步建立全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网络,强化风险预警;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形成协同治理工作格局;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健全资源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深化新污染物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