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水产制品、饮料共四类食品431批次样品,发现三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被责令下架、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通告,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济阳县圣琪乳品店销售的标称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山雪源味希腊酸奶,脂肪检出值为2.26g/100g,比标准规定低9.6%。
大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辽海水产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扒皮鱼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2.0g/kg,比标准规定高出一倍。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荣华中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浓香可可固体饮料,霉菌检出值为100cfu/g,比标准规定高出一倍。
据了解,山梨酸为酸性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