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曝光“珠海和平三鸟批发市场动物检疫工作存在不合规操作”等诸多问题。昨日,珠海市香洲区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了香洲区动植物防疫检验所对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其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当班人员暂停检疫出证权限,停发岗位津贴六个月,停发检疫组正、副组长岗位津贴三个月”。
当事人停发六个月津贴 全系统通报批评
据介绍,针对近期媒体报道和平三鸟批发市场禽类检疫交一元即可过关等问题,12月11日上午,香洲区动植物防疫监督检验所立即成立调查组进驻该市场展开全面调查。
通报称,经调查确认,12月8日下午,当班兽医检疫人员陈某违反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家禽屠宰建议规程》和检疫出证的程序,在未核查检疫有关家禽产品的情况下,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12月9日,又在未对家禽产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疫和核对数量的情况下,开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造成了不检疫就出证并收取一元检疫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对此,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责成当事检疫员陈某作书面深刻检讨,调离原检疫工作岗位,暂停其检疫出证权限,停发岗位津贴六个月;责成驻场检疫组作书面深刻检讨,停发检疫组正、副组长岗位津贴三个月;在全区海洋和农渔系统内通报批评。
“松香”问题将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据此前媒体报道,市场内人员使用松香混合的蜡去鸭毛,而松香是一种工业助焊剂,含有大量过氧化物和重金属残留,不被允许用于食品加工。就此事,通报回应,经调查组对屠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市场三楼鸭屠宰车间物资储备库有50多公斤疑似松香物质,但屠宰车间未发现使用松香物质。市场负责人李先生称车间使用的脱毛物质均为国家批准使用的脱毛蜡,并向调查组出示了两份该类产品检测合格证书。在家禽屠宰过程中使用工业松香作脱毛助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香洲区动植物防疫检验所将去函提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此调查处理。
“一元检疫费”符合国家收费标准
通报回应“收取一元检疫费”问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进行检疫需要收取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1]2021号)文件要求,家禽、家禽屠宰检疫收费是0.03元/羽,零售商采购鸡鸭的数量通常在30-50羽/批,每批收取一元检疫费,完全符合国家收费标准要求。”
另外,通报还表示,对调查组查证核实的和平三鸟批发市场的管理问题,香洲区动植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动物检疫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