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行“告倒”欧洲最大葡萄酒商
本月16日,中国企业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打赢葡萄名酒“卡斯特”知识产权官司,总部在法国的欧洲第一大葡萄酒商CASTEL上周末紧急约见记者,称不服判决,将申请再审。此案不但折射出近年进口酒激增,也凸显了外商注册商标心态上的“困境”。
文/记者刘俊
本报讯 记者了解到,这起备受关注的官司是在本月传来阶段性进展的。据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法国CASTEL侵权成立,判令其赔偿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和李道之3373万元。
纠纷历时长达6年
资料显示,温州籍企业家李道之在上世纪90年代末到上海创业,创办了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和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该公司指出,它从1998年就开始在进口葡萄酒上使用“卡斯特”的名称并于2000年获得商标注册核准。
浙江省高院认为,在本案中,法国CASTEL未经李道之许可,在生产销售的葡萄酒标签突出使用“卡斯特”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李道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记者了解到,有关商标纠纷历时长达6年。除了上述官司外,双方之间还有连串知识产权案件对簿公堂,李道之一方合共向法方提出了高达2.1亿元的高额索赔。此外,被推上被告席的还包括烟台张裕集团(CASTEL合作方)、北京沃尔玛超市等各地终端零售商铺。
对于该案,CASTEL中国区总裁殷凯上周末向媒体首次发出声明,指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并强调本次诉讼仅涉及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这一时间段,不会对其市场销售造成影响。
殷凯说,在涉案产品分布的时间段内,李道之一方对“卡斯特”中文商标极少使用,CASTEL也对法院把其全部利润都算作“因侵权获利”有异议。此外,李道之是西班牙公民,但一审法院却并未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欧盟进口葡萄酒激增
“事实上,我们早已没有兴趣参与这场争夺。”殷凯透露,对方曾提出兜售商标,但2008年后法方产品名称已停止使用“卡斯特”三字,到今年3月甚至把它们从企业字号的中文译名中剔除,启用新识别体系“卡思黛乐”。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官司折射出近年来中国市场对欧盟葡萄酒进口的激增。记者了解到,2012年欧盟进口葡萄酒比2009年增长近3倍,市场占比达15.56%。在业内看来,争夺一个被消费者认为是“法国进口”的商标无疑有助于商家脱颖而出。
此外,它也反映出部分外商在华注册商标的态度“困境”。据悉,早在1998年CASTEL就和张裕合作成立了“廊坊卡斯特张裕”。但该公司认为它只提供灌装服务而没有推出自己的“卡斯特”产品,“不是马上有需要注册”。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