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河南许昌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三批创建试点城市。许昌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四有两责”,夯实基层基础,大胆探索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坚持党政同责,夯实基层基础
许昌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拉高创建标杆,充分借鉴经验,对创建任务进行责任细化;同时,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实行逐级包保责任制,建立周汇总、半月督导、月调度工作机制,有力推进创建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许昌着力基层基础,落实“四有两责”,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在全市2071个行政村配备了2455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形成了市、县、乡、村“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监管体系,基层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投入专项补助资金,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目前全市已有900余家餐饮企业完成安装,实现了对食品餐饮加工制作过程实时监督、远程监控、零距离监管,结合许昌“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谋划了“1+8+N”(一个中心、八大系统)食药信息化监管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项目,用科技强化“监管”和“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效率。同时,投资2600万元改造提升许昌市食品安全检(监)测中心,项目加成后将具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一站式的检验检测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谋篇布局
许昌市政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全力实施“538”创建促进计划,作为创建重要任务。
重点健全五大体系:一是不断健全政府、部门、企业责任明确,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不断健全以市、县、乡检验检测机构为主导,企业自检、第三方机构检测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三是不断健全以市、县两级疾控机构为主体,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全面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四是不断健全市、县、乡三级完整、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五是不断健全政府引导,各界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形成全社会共治共管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着力夯实三大平台:一是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监管平台;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三是以市级食品科普宣传体验馆建设为统领,形成覆盖市、县、乡、村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平台。
大力实施八大工程:突出抓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程,确保农产品和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扎实开展食品“三小”整治工程,倒逼规范管理、规范经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建立市、县两级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阳光工程,形成社会多元主体共治的现代化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工程,切实守护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推动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程;着力实施食品企业孵育培育工程,形成特色产品的品牌优势、规模优势;定期开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注重创新驱动,营造创建氛围
创建伊始,许昌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要给予创建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仅市级财政2016年追加财政支出1650万元,2017年财政预算从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宣传培训、项目建设等11个方面给予保障,新增财政预算9031.52万元,较2016年增长339%,日常监督抽检满足4份/(千人·年)(每份1500元)。按照监管人员数量达到行政区域万分之三的指标要求,市、县两级分别制定了招录补足监管人员实施意见,通过外部门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充实食品监管队伍。
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全面铺开,抓好流动厨师这个“关键人”,建立厨师协会,实行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指标、统一持证上岗、统一健康体检、统一服装服饰等“五统一”管理,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登记。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执法痕迹化、层级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400家餐饮改造提升项目将纳入2017年民生实事。餐饮市场建设项目纳入2017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实施市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使小餐饮、小摊贩得到有效治理。
截至目前,许昌市已成功争创长葛市出口猪肉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长葛市出口蜂产品、许昌县出口食用菌省级质量安全示范区;并高标准地打造中原国际农产品物流港,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智能交易体系,通过终端后台实现对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监管,加快推进许昌市食品产业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许昌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时段、全方位、高频度、广覆盖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