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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饭剩菜直接喂猪违法?先别急,要分情况来看!

2026-08-20 13: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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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饭剩菜直接喂猪违法?先别急,要分情况来看!

2026年08月20日 13: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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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剩菜剩饭直接喂猪违法”“泔水喂猪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百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有说法称“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养殖场(含散养户)剩菜剩饭直接喂猪违法,违规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百万”,这是真的吗?

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那么根据法典,如果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处罚是怎么样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研究员曹炜介绍,这种情况应当按照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该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责任条款和义务条款的对应关系非常明确。

那么,自家少量剩饭,农户家庭零星散养,是否也受此条款的约束?曹炜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受该条约束。“法典规定‘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这里的义务主体是畜禽养殖场,不包括个人。”

“畜禽养殖场”是有一定规模要求并且需要备案的。曹炜介绍,根据农业农村部2025年6月通过的《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在独立、固定的生产场所饲养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达到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农业农村部第927号公告确立了规模养殖场的认定标准,达到标准的需要备案。

“实际上,这一条并非新规定,而是来自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该条规定,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曹炜进一步解释,“法典删除了‘养殖小区’这一主体,表明立法机关更倾向于对集中养殖的管理。个人零星养殖畜禽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且用厨余垃圾饲喂在经济效益上也不如施用饲料,可以通过检验检疫等环节进行监督。”

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量呢?曹炜介绍,厨余垃圾属于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禁止未经处理直接饲喂畜禽的主要考虑,是阻断非洲猪瘟等人畜共患病传播途径,防止重金属及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益。(中国经济网记者 杨秀峰 朱晓倩)

(责任编辑:李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