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商务部宣布,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这10个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商务部外贸司李兴乾司长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李兴乾介绍,我国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向世界宣布,要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经过一年的努力,在第三届进博会盛大开幕之际,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于11月3日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他在回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培育进口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
李兴乾进一步指出,进口示范区的重要作用是多层次的,至少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中,在促进进口方面,示范区培育将着力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促进进口商品流通,通过创新和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实现我国扩大进口的开放承诺,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在服务产业方面,示范区培育将扩大技术设备和原材料进口,促进进口与产业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必要支撑。
在提升消费方面,示范区培育将增加国内优质商品的供给,培育新型进口商品消费模式,搭建营销网络和服务平台,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国内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求。
在形成示范引领方面,示范区培育以条件成熟的进口集散地为重点,加速贸易及产业集聚,深化对外合作,以点带面、辐射周边,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