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包括推进政策落实、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经办系统功能、加强数据共享、完善长效工作机制5个方面共31条措施。《措施》提出,今年底,本市将推进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
农村城镇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
《措施》中推进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涉及4项,包括失业补助金办理进度告知、公益性岗位统筹、推进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出台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补助金政策。其中,前2项已于9月底完成,后2项预计今年底完成。
失业补助金短信平台程序优化后,申领人可以及时收到业务经办进度信息。今年底,本市还将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届时,农村户籍人员与城镇户籍人员将履行相同的失业保险缴费义务,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多项服务事项持续优化
《措施》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方面共11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存档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职称申报、优化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等方面。目前,已完成2项,今年10月底将完成4项,其余5项将分阶段完成整改。
年底前,本市将实现存档参保人员参保手续简化。届时,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将增加“个人缴费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服务指南”,减少现场咨询环节;到现场办理存档并同时申请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可直接签订缴费协议,开通网上办理变更扣款账户,同时每月15日向缴费未成功人员发送提醒短信。
另外,本市将对现有养老金领取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一步推进“职工退休事项场景式服务”,将来做到职工退休提前提示、提前确认,方便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缴费和人事档案情况,留给单位和个人足够时间补充材料。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网上服务系统建设,将来能真正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在领取养老金时少跑腿、不跑腿。
4项失业保险待遇统一申领入口
《措施》中提升经办系统功能方面共8项,主要包括统筹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优化技能提升行动系统功能、完善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功能等方面。有3项已于9月底完成,其余5项将分别于今年10月、11月完成。
目前,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已实现网上申领。为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统一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这4项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入口。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首页“场景式服务”中找到“失业”一栏,进入栏目后点击相应失业保险待遇名称,按提示操作即可。
社保缓缴超期可能影响购房资格
本报讯(记者 代丽丽)疫情期间,本市出台了社保减免政策,很多单位因此受益,大大减轻了社保缴费负担。但社保的缴费年限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购房、汽车摇号资格认定,因此,一些参保人员有些担心——缓缴社保会不会对自己的购房、购车产生影响?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单位申请社保费用缓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在购房、小客车摇号的社保资格审核中,缓缴月份记为正常缴费。但是超期补缴会对个人购房造成影响,建议参保人员提前查询个人权益记录。
按照本市政策,2019年12月、2020年1月社保缴费,最迟应于2020年7月底前缴纳;单位申请缓缴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的费用,可继续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否则会构成缓缴超期。
在最迟缓缴期限内未完成缴费,社保资格审核中,缓缴月份记为未缴费。超出缓缴期补缴到位的,缓缴月份记为补缴。形成补缴,对小客车摇号的社保资格审核无影响,但在购房社保资格审核中,补缴月数合计超过3个月,将审核不通过。
参保人购房前,建议先查询是否存在超过缓缴期未缴费的断缴或超缓缴期缴纳导致的补缴,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单位核实缴费情况或向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责任编辑:施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