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该草案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更多网民表示,优化营商环境要突出市场主体的“根本期望”。 有网民称,优化营商环境是同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创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激活市场活力、便利企业注册登记、促进创新创业。
网民“陈春亮”说,政府越来越重视营商环境的不断打造和持续优化,并将优化营商环境逐步纳入法治化的运行轨道。比如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从制度层面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降低中小企业设立成本,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引进创新人才,在城乡规划中为中小企业获得生产经营场所提供便利。
网民“杨静”认为,虽然制度设计很好,但在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仍然面临着不公平的环境,有些地区办理项目审批规划及建设手续时间过长;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对中小企业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仍然存在。同时,用人难问题正成为不少企业的瓶颈,科创企业缺乏创新型人才,制造业企业则缺高级技工。这些新问题考验着政策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网民“陈锋”认为,解决难题要靠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方面迎头赶上,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环境,织密社保“安全网”,减少市场准入限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向导,破解“堵点”和“痛点”。(记者 单纯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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