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歆
近期,个别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股权质押风险犹存的消息惊扰市场,8月22日晚,上交所主动通报近期沪市上市公司运行情况。
上交所表示,沪市上市公司质量整体上继续保持了稳中向好的趋势,绝大多数企业专注主业、规范经营,是资本市场运行的压舱石。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分类监管的思路,始终将风险公司的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力求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上交所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的工作部署,聚焦上市公司质量,坚持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做好风险事项的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好市场稳定运行。
上交所提到,目前,沪市公司风险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质押、债券和商誉风险。二是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恶性违规案件有所增加,但属局部偶发。
整体质量稳中向好
上交所表示,目前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上市公司业绩增速出现一定放缓,但整体公司质量稳中向好,没有出现大的变化。
截止到8月16日,沪市主板市场共有上市公司1487家,总市值约31万亿元。从行业分布看,已经集中了一批优秀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在经济调整中主动适应,扎根主业,保持了业绩的稳定增长,是经济建设和沪市蓝筹市场的基本盘、优等生和主力军。
从业绩绝对数上看,沪市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33.5万亿元,约占同期GDP的37%,净利润2.8万亿元,市场容量和深度已远非昔比,对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和防御能力大大增强。
从业绩相对数上看,沪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1%和4%,盈利能力较2017年度有所放缓,但主营业务增速仍然较快,尤其是实体类公司延续了去年的良好态势。
从运行质量关键指标上看,沪市经营性现金流为正数的公司1194家,占比达到80%;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正的公司1117家,约占75%;扣除金融业后整体资产负债率为61.59%,近三年基本维持在61%左右。
从投资者回报上看,2018年度分红金额约9017亿元,创历史新高;475家公司连续三年每年分红比例在30%以上,70家公司连续三年每年分红50%以上。
质押债券和商誉风险有所缓解
上交所坦言,上市公司风险因素在一段时期内有所集中,但其原因是多元的,需要辩证看待不同的实际情况。目前,沪市公司风险因素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
一是质押、债券和商誉风险仍需密切关注,但已有所缓解。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达到80%以上的公司178家,质押市场余额约1.62万亿元,距峰值已有所降低。
今年到期偿还债券尚有78只、回售债券尚有50只,合计余额约1978.6亿元,绝大多数预计能按期兑付,个别存在一定兑付风险。2018年年末商誉金额约5143亿元,合计减值计提约383亿元,大额减值计提主要集中在20余家小市值公司,整体基本可控。
二是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恶性违规案件有所增加,但属局部偶发。今年以来,有些公司财务造假、内部公司失控、重组业绩不达标,挫伤了市场信心。对这些案件需要高度重视,严查严处。总的来看,这些案件还属局部偶发,要从严从快惩处,净化市场生态。同时,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绝大多数还是专注经营、讲究规范的优质企业。
上交所表示,对于这些情况,也需要结合实际,理性分析、辩证看待。一是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有些上市公司业绩波动,甚至出现经营困难,是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不宜简单泛化为“白马股”爆雷。对于这些企业还需给予一定的理解,也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帮助这些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困难。二是确有一些公司丧失诚信、严重失控,在外部资金面趋紧的情况下,前期隐藏的问题难以掩盖。尤其是部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突破底线,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部分中介机构怠于履职,甚至与上市公司串通违规。对于这一类情况,必须紧盯快查、严肃追责。
坚持监管风险公司
对风险公司的监管,始终是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在这方面,需要贯彻分类监管的基本方法,提升监管效能,防范重大风险爆发。梳理分析这两年来比较受关注的沪市重大风险个案,绝大多数前期已受到交易所关注、问询,甚至纪律处分。实际上,市场关心的不少风险公司和风险事项,是通过交易所公司监管部门问询和督促得以揭示的。通过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及二级市场交易,这些风险也得到了逐步释放。
以今年年报审核为例,交易所在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重点审核年报770余份,公开发函问询252家次,投资者在阅读问询函和公司回复后,可以对公司实际情况和风险因素有更充分深入的了解,投资决策可以获得有益参考。
在具体监管实践中,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已经形成了一些较为行之有效的做法,这些做法也将在日常监管中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并不断优化改进。一是动态排查风险,二是突出事中监管,三是严肃惩处违规行为。
2019年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公开谴责11单、通报批评32单、监管关注46单,并对2名责任人公开认定,另有不少纪律处分正在流程中,处罚类型涵盖了当前市场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防控重大风险事件
上交所指出,重大违规风险公司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上市公司不守诚信、急功近利、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尤其是一些业绩造假、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更是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不端的结果。从源头上讲,减少乃至避免风险公司出现,需要市场各方共同努力,既要继续强化监管约束,提高监管效能,也要不断完善市场约束机制,督促各方市场参与主体尤其是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共同培育良好健康的市场生态。这其中,上市公司应当担负起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坚决做到“四个敬畏”,守住“四条底线”,自觉远离风险、提高经营质量,从源头防范风险的发生。中介机构也应当勤勉尽责,真正担负起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好市场“看门人”的作用。
在制度安排上,上交所将继续按照证监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创新改革,积极培育市场化的供需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把是否有利于增进市场约束作为主要着眼点,重点推动退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面的制度改革。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为上市公司聚焦公司质量,专注主业、规范经营提供动力。同时,统筹好多元监管目标的内在统一,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从源头上落实“抓两头、带中间”的要求,提高风险公司违法成本,引导其积极改善经营,化解风险隐患,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