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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个设区市河长制考核成绩均为优秀

2018年05月07日 10:15   来源:中国江西网   石鹏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石鹏报道:5月6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省河长办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经统计汇总,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得分都在90分以上,考核等次均为优秀。

  据了解,2017年,我省健全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全省地表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81.4%提升至2017年的88.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93.8%提升至2017年的99.1%,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在100%,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经省政府同意,全省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为,位列前3名的设区市依次为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位列前10名的县(市、区)依次是上犹县、崇义县和安远县(并列第二)、铜鼓县、上高县、东乡区、奉新县、余江县、安福县、青云谱区和青山湖区(并列第十)。

  省河长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发扬成绩,开拓进取,特别要针对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逐条制订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更加扎实地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应有贡献。(江南都市 报)

(责任编辑: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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