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改制上市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

2010年11月10日 10:19   来源:北京商报   
    “文化企业的改制上市还必须符合三个很基本的文件。第一个是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第二个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范文件通知,第三个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

    第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状况。截至今年9月,我国沪深市场总市值达到23万亿元,占GDP64%,相当于2002年6.14倍,投资者账户从2002年7000万户增长到1.2万户。在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情况下,我国资本市场累计融资1.07万亿元,在全球股市排名中我国股市由2004年新兴市场第四名上升到目前全球第三名,与我国经济在全球地位相匹配。2009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占全球43%,居世界第一。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日趋活跃,最近4年累计交易额是2002-2005年的40倍,上市公司并购交易额在境内并购交易的平均占比由2002-2004年的18.25%上升到最近4年的48%,上市公司境外并购交易额占我国企业境外交易额的占比上升到34.5%,并购重组成为资本市场配制资源重要方式之一。从上面情况来看,资本市场经过20年发展,已经具备了为我国企业发展,为我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做出更大贡献的条件。

    这20年我们资本市场孵化了一批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中坚力量的上市公司,截至今年6月30日1867家上市公司,资产总额68万亿元,是GDP1.98倍,营业收入占GDP近四成,缴纳所得税占全国企业1/4,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其中实体经济类上市公司大概有1804家,盈利能力明显改善,我们把实体经济和金融行业分开,是因为我们几大行盈利能力非常强。实体类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改善,净利润高于同期增长水平,呈现规模化向效益转化的趋势。二是盈利能力大幅度提升,今年上半年净资产收益率6.6%,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实现投资收益453亿元,同比增长120亿元。随着上市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上升,股市晴雨表功能进一步体现。

    第二,支持文化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况。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2009年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为文化企业改制上市提供了政策支持,为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A股市场共有40多家传媒类上市公司,累计融资金额达到300多亿元,这40多家上市公司里面有8家是通过借壳上市进入资本市场,刚才范司长介绍到中南传媒公司在A股市场通过IPO上市,最近中原出版集团也正准备实施借壳上市。

    第三,文化企业改制上市的基本要求和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文化企业改制上市除了需要具备和符合证券法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上市条件外,文化企业的改制上市还必须符合三个很基本的文件,第一个是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第二个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范文件通知,第三个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这三个文件提出来,我们文化企业改制上市最核心的要求应该不同于其他企业上市要求,应该有三个方面:一是国有股占到控股比例;二是导向要符合国家要求;三是电视台、报刊类企业的经营采编要实行分开,即经营权可以剥离进入上市公司,而报刊和电视台节目的采访、编辑部分为目前行政禁止注入上市公司的资源。除了要符合一般企业上市条件,文化企业上市,由于我们是特殊行业,还需要符合这三个文件提出的三个最基本要求。

    文化企业改制上市还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审批程序,文化企业改制上市审批程序跟一般企业也是有所不同的。我们文化企业改制上市,除了地方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外,还需要取得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中宣部的批准,在审批程序上跟别的企业不一样。第二是资质许可方面也有特定要求,企业的营业执照需要通过省级以上工商部门核准,相关企业的许可证需要经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相关商标注册需要通过国家商标局的核发。

    再就是文化企业IPO和借壳上市的基本要求,第一个要求是主板IPO上市需要有连续3年盈利业绩,这个对我们很多文化企业来说存在一定困难,大的文化企业没有问题,但是很多改制的企业要连续3年盈利纪录有一点难度。二是人员改制和安置,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存在很大不同,包括员工的身份,聘用关系,工资薪金,社会保障等。文化企业员工种类复杂,有的员工归属于劳动合同序列,有的员工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企业改制时要进行分类安置。三是注入资产的完整性,根据经营、采编分开原则,涉及内容制作、时政性强的项目不能上市,如新闻出版和电视台节目制作,这样容易导致注入资产不完整,容易导致关联交易问题。就上述问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应该做到三点:一是签订切实可行的关联交易协议,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二是上市公司及时与采编部门沟通,促进采编能力和质量提高。三是控股股东承诺在未来阶段,一旦政策允许,将上市公司对应的环节通过重组注入上市公司,尽可能规范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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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