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 宋宇晟)2019年7月,一部《哪吒之魔童降世》点燃了国漫迷的热情。影片上映后收获好评,被网友称为“国漫之光”。
不过,这部作品却在上映后不久就身陷“抄袭风波”。
在影片上映一年多以后,12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被指抄袭一案。
“哪吒”引发的争议
《哪吒》究竟有没有抄袭?这一争议还要从2019年7月说起。
2019年7月下旬,《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随即引发一波观影热潮,众多网友也在社交媒体上进行讨论。
到了8月,箜篌演奏家石璟发微博称,《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内容、细节,甚至海报与我们演过的《五维记忆Memory5D+》非遗大秀的脚本、故事几乎惊人的一致”。
几天后,中影华腾通过微博发声,称其旗下IP剧作《Memory5D+五维记忆》创意秀,拥有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原创著作版权,并已在国内外进行公演三年之久,侵权必究。
《哪吒》上映一个月后,中影华腾委托律师事务所,就其团队独创完成的作品《五维记忆》著作权涉嫌被某动画电影抄袭一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此后,网上关于此话题的争论一直持续。但这并未影响《哪吒》票房一路走高。
在上映一个多月后,2019年8月末,《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突破46.6亿,超过《流浪地球》的46.5亿,位列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二。此后,中影华腾在其微博称遭遇网络暴力。
2019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11日受理了中影华腾诉杨某、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改编权纠纷一案。
中影华腾索赔5000万
至此,这一纠纷闹上了法庭。
中影华腾诉称,其于2016年创作完成《五维记忆》脚本文字作品并开始系列演出,此后又形成若干不同版本。2017年,中影华腾对《五维记忆》脚本“《memory》——中国非遗盛典”进行作品权利登记。
其享有《五维记忆》脚本和舞台剧的著作权,该作品自创作完成以来,经过了公开宣传和展演。
中影华腾认为,由杨某作为编剧和导演、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联合出品的《哪吒之魔童降世》在人物形象设计、故事情节和制作元素等方面与其作品《五维记忆》有大量相同或相似之处,侵犯了其作品改编权、复制权和发行权。
作为本案原告,中影华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并承担合理费用100万元。
对此,六被告认为,《五维记忆》表演无著作权权利基础。而《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创作早于《五维记忆》演出版本的发表时间,“且《哪吒之魔童降世》与《五维记忆》不相同也不相似,客观上不存在侵犯原告权利的事实”。
被告方同时表示,从未看过《五维记忆》演出。
12个“相似之处”
庭审现场,原告方列举了其认为的《哪吒之魔童降世》与《五维记忆》的12个相似之处,涉及8处情节,以及人物形象、人物性格、人物关系和其他要素等。
针对8处“相似情节”,被告方也在庭审中进行比对、说明,并认为“两部作品的故事完全不相同”。
以原告方列举的一处相似情节为例,原告方称,在《五维记忆》里,精灵进入画中,在画中修炼与成长;而在《哪吒之魔童降世》里,是哪吒进入山河社稷图,在其中学习和修炼、成长。
原告方认为,电影是将《五维记忆》里的黑、白精灵进入画中学习、修炼、成长的情节改编为哪吒进入山河社稷图并在其中学习、修炼、成长。
被告方则觉得,原告对此处争议内容的概括已经属于思想层面,而非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表达,且概括错误、过度解读。被告方进而认为,这8个“相似情节”完全站不住脚。
此外,在人物形象方面,原告方称,《哪吒之魔童降世》里哪吒和敖丙额头的“半漩涡”式印记与《五维记忆》中黑、白精灵额头和胸前的“半漩涡”式印记相似。“这种不合常理的巧合之处说明《哪吒之魔童降世》电影抄袭了《五维记忆》。”
对此,被告则认为,两者额头符号有明显区别,颜色、画法均不同,且在人物额头设计标记是常见的艺术表现手法,非原告独创。
庭审中,双方还就《五维记忆》表演是否拥有著作权权利展开辩论。最后陈述阶段,中影华腾表示同意调解,《哪吒》编剧导演及联合发行方不同意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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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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