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坠亡案终审宣判。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结果。据悉,从2017年开始,吴永宁在某直播平台发布大量徒手攀爬高楼的视频。2017年11月8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亡,吴永宁母亲何某将该直播平台诉至法院。今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直播平台赔偿3万元。
在本案的两次判决中,法院都提到了涉事直播平台“在明知或应知相应的风险而未对其上传的危险视频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这一内容,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早有明文规定。
可以想象,如果直播平台切实履行了这一责任,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删除屏蔽,那么这些危险视频就不会发布,进一步说,吴永宁的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但事实上,越是这种危险性极大的“玩命视频”,越容易吸引粉丝、越能够带来流量,进而也就会产生更大的收益。而这正是平台在直播审核中“选择性失明”的原因。
无论是直播平台,还是火爆的短视频平台,其经营、发展必须以守法为前提。这次因主播坠亡、直播平台败诉并且承担赔偿责任,无疑给这些网络平台以严正的警示,不能一味为了追求流量而罔顾人身安全、违反公序良俗。此外,监管部门也应该以此次判决为依据,通过专项检查等形式及早发现隐患、消除风险,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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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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