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不规范地名宜多考虑文化内涵

2019年06月24日 08:15    来源:中国文化报    张魁兴

  2018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对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地按照六部门部署,积极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在对外开放进程中,国内一些地方的地名随之“中西合璧”,甚至出现了部分地名不伦不类、千奇百怪的现象,特别是一味追求“大、洋、怪、重”的情况。有的地名一味追求“新、奇、特”,缺乏应有的文化考量,罔顾地域文化传统和文化特点,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笔者认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势在必行。不过,在清理整治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着政策标准把握不够准确、组织实施不够稳妥等情况,要引起充分重视,避免出现“一刀切”或矫枉过正、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的情况。

  正如近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有关负责人所表示的,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这就要求在推进这项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审慎提出清理整治清单,严格按程序推进实施。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是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的重要举措。地名是一种文化,无论是起名,还是清理整治地名乱象,宜多考虑文化内涵,重点清理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强烈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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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

清理不规范地名宜多考虑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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