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儿童优惠门票,按身高还是按年龄?
明明还是一个小孩子,却因个头长得高,去景区游玩就要多掏钱买门票——这是不少游客在进入景区门口验票时可能遇到的问题。对于本应该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或优惠票的景区、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动物园等,按身高来界定是否给予优惠,合理吗?
以身高为衡量标准,长得高的儿童“很受伤”
今年春节黄金周,福州鼓楼第二中心小学的小陈同学和爸爸妈妈利用寒假时间,高高兴兴去广东旅游,没想到因为身高问题,碰了个大钉子。
“我们一家三人此行的主要目的,就是带‘朵朵’(小陈同学的小名)去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玩儿。我们买了一份880元的家庭套票,是2大人1小孩入园使用的那种。到广州后的第二天,我们起了个大早,高高兴兴赶往长隆野生动物世界,结果被以朵朵身高超过1.5米为由,拒绝我们进入园区。看着其他孩子顺顺利利进去游玩,朵朵当场就哭了。”尽管已经过去20多天,小陈的妈妈说起这事儿,还很愤怒,又很无奈。
记者调查获悉,该野生动物世界规定,家庭套票适用于2名成人和1名1米(含)~1.5米(不含)的儿童,或2名成人和1名65岁(含)以上的长者(凭身份证验票入园)。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需购买青少年/学生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如无法出示有效证件,需按门市全票补差价。春节黄金周期间,全票的票价是350元/人。
以身高论票价的并不仅是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一家。记者在长隆旅游度假区官网看到,该度假区旗下的长隆欢乐世界、飞鸟乐园、珠海长隆海洋王国等,均以身高是否超过1.5米作为是否可使用未成年人票的依据。
此外,位于广州番禺区的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和珠海横琴的长隆马戏城,则对所有未成年旅游者都不提供优惠票价,不论旅游者年龄多大、身高多少,都要购买成人全价票。
事实上,不仅是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以‘高’取人”,我省许多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等,也多以身高而非年龄作为优惠票或免票的标准,且具体认定的身高范围标准不一,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各行其是”。在寒暑假儿童集中出游高峰期,众多旅游者普遍“摸不着头脑”,不得不“入乡随俗”。
按身高还是按年龄,这是一个问题
也有一些旅游者不愿意“入乡随俗”。不久前,一名旅游者就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儿童门票标准不合理,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这名旅游者提出,上海迪士尼乐园应该参照迪士尼全球其他乐园的做法,以年龄而非身高作为儿童票的标准。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也关注到这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了专项调查,并约谈了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有关人员,提出应以年龄作为判定实施优惠的标准。但长隆方面以“国内同行业惯常做法”为由,坚持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给予优惠票价的标准。
据记者走访了解,我省大多数景区、公园也均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的标准,免票身高线多为1.0米以下,优惠票身高线多为1.0米~1.5米。公共交通方面,标准不一。如乘坐火车(含动车),一位成年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者需购儿童票;身高1.2米~1.5米的未成年人,需购儿童票;超过1.5米则需购全票。而福州地铁规定“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及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则按超过人数购买全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去年6月发布的《7岁~18岁儿童青少年身高发育等级评价》标准显示,我国7岁儿童身高的中位数已经超过120厘米,12岁儿童身高中位数超过150厘米。这意味着,如果按照现行的身高优惠标准,大量身高在平均水平以上的儿童,无法享受到未成年人购票优惠。
尴尬的免票线、优惠线不仅多掏了旅游者的“腰包”,也给一些未成年人带来了心理阴影。小陈同学的妈妈就曾对记者说,他们在广州旅游时看到,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享受到优惠票待遇,悄悄提醒孩子“蹲着点”,有时不免因为这个“小动作”和景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让孩子觉得很难为情。
法律已有规定,“惯常做法”并不合法
当下旅游业普遍对未成年人实行“以身高买优惠票”的做法,究竟是怎么造成的?该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记者调查发现,“行业惯常做法”有其历史缘由和现实困境。福州一景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往,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身份证,身高是最为便利、直接的判定标准。尤其是黄金周、寒暑假等旅游旺季,身高这个标准非常“直观”,便于工作人员快速查验,而且一般如果不是超出太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也算是一种“人性化”做法。
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是我省较早施行年龄、身高“双轨制”模式的景区。该景区对身高较高的孩子,如果家长能出示孩子的有效身份证件,可按规定享受免票或优惠票。“不过,在客流量大的时候,按年龄查验的方式容易造成检票通道的拥堵,影响其他游客的旅游体验。”景区工作人员说。
事实上,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一直以年龄作为标准,国际上在落实未成年人福利权益方面,也均是按照年龄划分。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办理身份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未成年人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曾在《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标准: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18周岁(含)未成年人实行半票”。
“因此,所有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都应在旅游活动中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旅游景区若以格式条款、票务规则等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也侵犯了他们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涉嫌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元强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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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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