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新政:大力支持私企和个人购买“国宝级艺术品”

2018年10月11日 09:13    来源:中国文化报    教 莹

  原标题:《法国博物馆法》:大力支持私企和个人购买“国宝级艺术品”

  为了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法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在税收、行政,尤其是立法等制度方面多管齐下,建立了配套、互补的鼓励和约束机制、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力量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投身于文物保护事业。

  在法国,最近一部有关文物收藏的法律是在2002年1月4日颁布的《法国博物馆法》,该法律是法国针对博物馆领域制定的最为全面的法律,其中与文物有关的内容涉及:改善对藏品的保护;保证藏品的所有权;保证藏品的管理模式;检查新获藏品的质量及修复工作的质量;接受国家严格的科学检查,以确保藏品及保护过程的安全等。

  该法律规定:国家对被列为“国宝级艺术品”的文物进行重点监控,以保证其不流出法国国境。法律还规定对被列为“国宝级艺术品”的文物,在其出口许可申请被拒绝后的30个月内,文化与新闻部可向其拥有者提出购买要求。如果国家放弃购买,该文物才可以离开法国国土。在国家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为获得充足的购买“国宝级艺术品”的资金,鼓励法国私营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国宝级艺术品”的保护,《法国博物馆法》中新增了两个条款:当私人或私营企业为国家购买“国宝级艺术品”而出资时,可以获得税收减免;当私营企业为自己购买“国宝级艺术品”时,也可获得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

  该法律第一次对企业和个人资助博物馆艺术品收购可获得税务减免做出了规定:企业出资帮助国家购买被定为“国宝级艺术品”的,将享有相当于其出资金额90%的税务减免优惠,减税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应缴纳税金的50%;企业出资帮助国家购买非国宝级文物,享有60%的税务减免;企业为自己购买一件国宝级文物,享有其出资金额40%的税务减免,并明确规定,艺术品须在法国的博物馆内展出10年,且在此期间不得再出售。2003年8月1日颁布的法律进一步加大了促进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对文化事业的资助力度,在之前法律中规定的针对企业和个人帮助国家购买“国宝级艺术品”的税务减免扩大到对购买“具有重要利益”的艺术品,即历史、艺术和考古价值低于国宝级的并在法国本土或以外的艺术品。此外,对企业和个人资助博物馆除收购艺术品之外的项目给予相当于其资助额60%的税务减免,同时减免额度上限有所提高:针对个人,减税额度从不超过其可征税收入的10%提升至20%;针对企业,减税额度从不超过其营业额度的2.5‰提升至5‰。在2004年7月13日出台的补充法律条款中再进一步规定,企业对博物馆收购艺术品进行资助,可以享受相当于其资助总额5%的税务补偿。也就是说,当企业资助博物馆进行“国宝级艺术品”收购时,政府对企业的税务减免和补偿总和理论上几乎可以达到相当于其资助的全部金额。

  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论是方法还是理念上都在世界前列,也是得益于其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得力。

  以法国国家博物馆艺术品的收藏为例,其收藏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国家通过法国国家博物馆联合会购买艺术品,这是最主要的途径,博物馆体制的改革主要也是针对这种收藏方式进行的。改革之后,卢浮宫博物馆、奥赛博物馆、吉美博物馆、凡尔赛宫在艺术品收藏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其他国家博物馆则仍然通过国家博物馆联合会进行艺术品收购,只是收购资金不再与门票收入挂钩,而是依靠政府划拨的专项资金。第二,借助博物馆之友协会的力量。与大部分欧美博物馆之友协会一样,法国的博物馆之友协会的宗旨是扩大其所属博物馆的影响力,提高声誉,尤其是参与到博物馆收藏艺术品的行动中,主要方式是支付资金给博物馆,由博物馆直接运作和捐赠。第三,将艺术品交给国家,用以抵税的制度,该制度建立于1968年,这是一种特殊的税收制度,最典型的例子发生在毕加索博物馆,其核心藏品就是通过这种途径进入到国家收藏序列的。

  在获得经费自主权后,卢浮宫博物馆、凡尔赛宫、奥赛博物馆等大型博物馆的科研工作也获得相应的自主权,这些博物馆在内部成立了艺术品收购委员会,由馆长担任委员会主任,代国家完成收购艺术品的任务,文化与新闻部部长主管博物馆的藏品收购事宜。法律规定,拥有一定经费自主权的大型博物馆可根据门票收入来调整用于购买藏品的预算,但至少将年门票收入总额的20%用于收购艺术品。

  在法国,公共领域艺术品即博物馆藏品的管理工作由文化与新闻部的博物馆司承担,根据《法国博物馆法》,“每件拥有‘法国博物馆’称号的博物馆藏品都须登记并编号,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文物普查。”由于私人企业管理博物馆有无法避免的缺陷,以及根据法国特有的国情,目前在博物馆领域,国家无论在资金支持还是在行政管理上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科学研究的任务全部是由国家承担的,纯粹由私人管理博物馆藏品的模式在法国仍然是个空白。

  文物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精髓,可以起到增强国民身份认同、凝聚民心的作用。文物收藏和保护事业的发展不仅要依靠政府的主导,还要培养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疑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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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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